(看中國記者如荻編譯報道)6月,紐西蘭前最高法院法官William Young被任命為香港終審法院六名外籍非常任法官之一,其決定引發國內外批評和擔憂。Young曾自2010年起在紐西蘭最高法院任職,至 2022年退休。本週初,他在香港特首李家超主持下宣誓就任,週三首次出庭。
自2020年中(共)國政府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後,香港法院已有多名外籍法官辭職。「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最新報告指出,自2024年起已有六名外籍法官辭職,其中部分曾參與針對民主派活動人士黎智英及律師、人權活動家鄒幸彤的「政治敏感裁決」。
該報告認為,外籍法官雖然很少參與國安審判,但其任職仍「支持制度運作」,同時又「粉飾日益受壓和受損的司法體系」,向國際社會呈現司法廉正假象,並壓制民主聲音及打擊國內外活動人士。基金會稱,Young的決定「令人憤慨」,損及其個人聲譽及紐西蘭法律傳統。
基金會建議,澳洲、加拿大、紐西蘭及英國政府應勸阻公民在香港法院任職,並禁止曾任職者在其原籍國或本國擔任公職,以避免利益衝突。由於現存六名外籍法官中四名來自澳洲與紐西蘭,基金會呼籲澳紐首席大法官委員會更新《司法指南》,禁止法官在被「用作對民主倡議者的工具」的司法體系任職。
澳洲律師Mark Tarrant亦建議,現任及退休法官不得受僱於侵犯人權的專制政權,除非獲澳洲或紐西蘭司法部長授權。他指出,外籍法官在港司法系統的存在「給人以人權雙重標準的印象」。Tarrant自述因擔心被捕而未能參加弟弟在香港的葬禮,凸顯國家安全法對人身自由的影響。
紐西蘭首席大法官Helen Winkelmann 表示,紐西蘭缺乏針對退休法官行為的具體規範,正啟動指引檢討,以考量此類情況。
Winkelmann 強調,她「始終關心任何可能影響司法聲譽或紐西蘭國際形象的事件」。
外交部發言人指出,海外非常任法官均已從本國司法體系退休,並以個人身份任職。Young先前僅表示,「除非確認適當,否則不會接受該法院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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