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元德編譯報導)根據政府8月5日宣布的監管改革,房主很快就能在靠近自家房屋邊界的地方建造花園棚屋、露天小屋和車庫等小型建築,無需申請建築許可。
內閣已同意取消10平方米以下單層建築與房屋邊界或其他住宅建築之間的最小間距限制,並將10至30平方米建築的最小間距要求降低至1米。
過去,這類建築除非取得建築許可,否則必須至少與邊界保持自身高度的距離。
這些改變將通過修訂《建築法》Schedule 1 實施,預計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所有建築工程仍需符合《建築規範》及當地區域規劃要求。
監管部長David Seymour表示,隨著地塊面積縮小和生活成本上升,強迫人們在自家草坪中央建造棚屋或為存放工具支付許可費「毫無意義」。
他說:「在私人土地上設置如此寬鬆的最小間距沒有合理依據。現今房市空間緊張,建築成本高昂,這類小型建築是實用且經濟的改善方式,我們希望人們能輕鬆利用。」
建築部長Chris Penk補充,政府不希望新西蘭人在利用自家後院時「被官僚主義所困擾」。
「這對空間有限的房主來說是一大福音,讓他們可以更自由地增建自行車棚、保護工具、遮蓋車輛,甚至打造小型客房——而無需額外文書程序。」
Seymour表示,此次規範調整源自監管部的繁文縟節舉報熱線,該線上平台允許公眾就影響他們的法規提出意見。
更大面積的祖母屋可無需申請建築許可建造
政府今年早些時候宣布,將放寬祖母屋(Granny Flats)規定,允許無需申請建築許可即可建造最大面積達70平方米的建築。
將面積上限從60平方米提升,是國家黨與優先黨聯盟的協議,但住房部長Chris Bishop表示,因為「廣泛支持」,政府決定進一步放寬限制。
Bishop說:「目前建造新西蘭人所需住房非常困難,甚至最簡單的住宅也讓房主和建築商陷入繁瑣手續。」
根據提案,只要祖母屋設計簡單、符合《建築規範》,由授權建築商施工,並在施工前後通知地方議會,即可無需申請建築許可。
該修正案已通過國會一讀,現正由特別委員會審議,報告預計下月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