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青遲編譯報導)9月3日,政府宣布,將成立新的「跨國、嚴重及有組織犯罪跨部門首長委員會」(Transnational,Serious and Organised Crime Chief Executive Board,TSOC CEB),由海關總監及警察總監共同主持,運作兩年,加強警方、海關及其他政府部門協調,打擊毒品販運、人口販運、洗錢等有組織犯罪。
內閣同時批准獨立的「人口販運行動計畫」(Trafficking in Persons Action Plan)。
人口販運確實發生在紐西蘭
副警察部長Casey Costello表示,很多紐西蘭人以為人口販運只是海外問題,但實際上本地確有案例,形式可包括:
- 強迫勞動
- 強迫從事犯罪
- 性剝削
- 強迫婚姻
- 家庭奴役
Costello指出,這些情況往往隱藏在日常生活、工作或私人關係中,受害者不容易被發現。
對移民社區而言,值得特別留意的是「強迫勞動」——有人可能合法來到紐西蘭工作,之後卻因威脅、債務、護照或金錢被扣起,或其他手段,被迫在無法自由離開的情況下工作。
這與一般欠薪或僱傭糾紛不同,但嚴重的勞工剝削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涉及更嚴重的犯罪問題。
對移民和華人家庭的實際意義
當工作機會附帶住宿、交通、簽證或大筆「介紹費」時,僱員更需要清楚自己的權利。
如果有人被要求交出護照、受到暴力或其他威脅、被迫從事原本沒有同意的工作,或無法自由離開工作環境,情況可能已遠超普通勞資糾紛。
同時,也不應把所有欠薪或違反最低工資問題都直接稱為「人口販運」。不同情況涉及的法律門檻不同,是否涉及人口販運,仍需按具體情況調查判斷。
9月3日公布的是行動計畫 並非另一項新法
這次政府公布的是新的跨部門治理機制及人口販運行動計畫,本身並非宣布另一項人口販運新法生效,也沒有在這次公告中新增刑罰或現金補助。
不過,紐西蘭今年8月才剛修改相關刑事法律。《Crimes Amendment Act 2026》於8月7日獲御准,其中人口販運相關修訂自8月8日起生效,包括重新制定《Crimes Act 1961》第98D條。
相關修法加強及釐清人口販運罪的適用範圍,兒童人口販運案件亦不再需要證明受害者受到脅迫或欺騙。
因此,9月3日公布的新行動計畫,與8月生效的法律修訂屬於不同層面的措施。這次政策的重點,是進一步整合現有執法與監管工作,改善預防、受害者識別、支援及跨部門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