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新规,赋予警方更多方式处置危险驾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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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NZ Police Recruitment官方脸书

(看中国记者李明编译报导)12月1日,司法部长Kiri Allan宣布,肇事逃逸的司机可能被吊销车辆。

对拒不停车接受警方检查、或拒绝协助指认逃逸者,政府将加大处罚力度。新法规赋予警方更多方式处置危险驾驶者。

最近公布的法规如下:

1.拒绝停车或擅自驶离者,如果再犯,驾照吊销从12个月增加到最多24个月。

2.因拒绝停车被定罪者,其车辆将被永久吊销,且车辆拍卖所得不会支付原车主。

3.如果车主未能或拒绝指认逃逸司机,包括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者,警方有权扣留车辆28天。

司法部长Kiri Allan说:「 虽然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阻止罪犯选择逃逸,但有证据表明,最有可能影响罪犯行为的法规,往往是能增加肇事者被捕几率,且让他们失去车辆的条文。」「简单地说,如果选择逃逸执法,你要准备好失去你的车。」

Kiri Allan补充道,对于守法车主,警方有保障措施,让他们可以证明,被扣押的车是被偷走的。此外,还将有上诉条款,以便车主从警方那里索回车辆。

警察部长Chris Hipkins指出,这些变化将赋予警察更多的权力,以便「处理可导致交通死亡和受伤的行为 」。

「 逃逸警方执法、置他人生命于危险之中是绝对不行的。警方表示,这些变化将有助于阻止人们逃跑,因为这样他们可能会更长时间甚至永远失去车辆。同时,新规定取消了驾驶他人车辆犯罪者的保护条款。」

继警察总长Andrew Coster宣布,将修改逃逸执法的法律后,政府的修订条款出台。Coster说,自从两年前修改交通处罚条例以来,逃逸事件大幅增加,而指认罪犯的比例大幅下降。不过事故致死人数也减少了。

「 我们知道,人们渴望改变,并认为肇事者更加肆无忌惮,更趋向危险驾驶。」Coster说。「 修订法规将使我们回到一个更平衡的位置,我们仍然优先考虑警员和公众的安全。」

法规修订案的框架要明年才公布,但对警官何时追捕,其中有更明确的规定,包括如果不立即逮捕罪犯,其可能造成的进一步伤害都有重点考量。

在查扣车辆方面,新法规不是政府今年的推出的首例。今年早些时候,Allan和Hipkins宣布,将扩大警方查扣车辆的执法范围。根据该提案,如果有合理理由证明,危险或鲁莽驾驶未致人员伤亡者,或驾驶时粗心大意导致受伤或死亡者,警方可以扣押车辆长达 28 天。

《犯罪收益(追讨)法》也在修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如果不能证明其资产,包括豪华汽车和船只为合法购得,则资产可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