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跟蹤立法通過國會三讀,最高可判五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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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ounties Manukau Police官方臉書)

(看中國記者如荻編譯報導)日前,國會通過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正式將「跟蹤」(stalking)行為列為特定刑事犯罪。該法案已完成三讀,標誌著期待已久的法律變革最終實現,為受害者提供更強有力的保護,並將於2026年5月正式生效。

法律新規:最高五年刑期

根據修訂後的《犯罪法》(Crimes Act),跟蹤和騷擾行為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司法部長Paul Goldsmith表示,這項立法「早就該出臺」。他將跟蹤描述為一種「陰險行為」,指出:「長期以來,跟蹤者通過不必要、持續且反覆的侵擾行為傷害受害者,造成嚴重的情感、心理和經濟損害,卻無需承擔法律後果。」

「撒大網」式定義與保護女性

該法案對跟蹤行為採用廣義定義:一種行為模式,行為人明知可能導致受害者感到恐懼或痛苦。行為模式需在兩年內至少發生兩次特定行為,涵蓋從監視、尾隨、不受歡迎的聯繫,到損害他人名譽和人際關係等廣泛行為。

Goldsmith強調:「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但女性在跟蹤和騷擾案件中佔比明顯過高,她們的孩子也經常被利用來監視受害者、傳遞威脅,甚至成為威脅對象。」

保護受害者、防止報復

為更好保護受害者,國會通過了一項修正案:警方在向施害者發出禁令或警告前,必須先告知受害者。提出修正案的綠黨議員Tamatha Paul表示,這回應了倖存者和倡導者的擔憂,即若不提前通知,受害者可能遭受報復。

法律改革背後的推動力

「無跟蹤紐西蘭」(Aotearoa Free From Stalking)項目負責人Leonie Morris談到,這項立法歷經漫長過程。她指出,Farzana Yaqubi遭謀殺事件,為立法提供關鍵推動力,讓公眾關注跟蹤行為的嚴重危害。

Morris說:「很多受害者反映,警方過去並未認真處理跟蹤報告,甚至淡化受害者的恐懼。設立專業的跟蹤顧問,將協助受害者與警方接觸,確保他們的擔憂被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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