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翔風編譯報導)9月4日,移民部長EricaStanford宣布,政府將修改法律,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s)若在取得身份後20年內觸犯嚴重罪行,可被驅逐出境,目前的時限為10年。她同時公布了對《移民法》的其他修改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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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以及在來紐西蘭之前的犯罪記錄,也可能觸發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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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剝削移民的最高刑期將從7年提高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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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政錯誤獲得簽證的人也可能面臨被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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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出境通知可透過電子形式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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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在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違反簽證條件或可能面臨驅逐時,將有更大權限獲取身份資訊。
同日,移民局公布數據顯示,紐西蘭境內估計有20,980名簽證逾期者,這是首次使用新方法估算,比2017年的約14,000人有所增加,但因方法不同,兩者不可直接比較。
Stanford指出,過去財政年度共有1,259名非法居留者已離境,包括被驅逐及自願離境的人士。她說:「我們知道大多數人在紐西蘭期間遵守簽證條件和法律,但對不遵守者,我們必須有合適工具。我已明確要求移民局將合規與執法作為優先事項。」
移民局合規經理SteveWatson表示,紐西蘭每年處理約100萬份簽證申請和160萬份電子旅行授權(ETA)申請,而簽證逾期者僅佔臨時移民中的極小比例。
根據過去30年數據,逾期者最多的國籍依序為湯加、中國、美國、薩摩亞、印度、英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加拿大、德國及其他國家。
另外,在截至7月的過去兩年內,新入境者中逾期比例最高的為湯加(1.93%)、薩摩亞(1.66%)及馬來西亞(0.34%),整體低於0.2%。
總理:這是關於權利與責任
總理ChristopherLuxon強調,確保紐西蘭合法移民制度非常重要。他指出:「我們希望移民局盡一切努力執行合法移民。最關心的,是那些遵守規則的新移民。他們依法取得身份、完成程序,我們期望在一個『權利與責任』並存的文化中,大家都遵守移民和簽證條件。」
Luxon還談到,政策具有預防性意義,以防非法移民問題出現。
對此,綠黨移民發言RicardoMenendezMarch則批評,政府應為逾期滯留者提供合法途徑,並確保移民受到尊重,而不是視為可犧牲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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