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移民新政:擬撤銷罪犯庇護權並嚴管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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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副黨魁Nicole McKee公布三振出局入室盜竊政策 ,圖源:pixabay

(看中國記者軒雨編譯報導)紐西蘭移民部長Erica Stanford在3月18日向國會提交《移民修正案》。她震驚地披露,現有庇護申請人中竟包含謀殺犯、性犯罪者及毒品重罪犯。她直言紐西蘭過去「過於寬鬆」,必須向英、澳看齊。

重點措施包括:
  • 區分「難民身份」與「保護申請」: 擬議改革允許決策者拒絕給予有犯罪記錄者「難民身份」(該身份通常可獲得居留簽證及相關納稅人資助的福利)。但如果申請人返回原籍國確實面臨生命危險,仍可批准其「保護性申請」以符合人道主義底線,但不給予身份優待。
  • 目前處理中的重罪案例: 紐西蘭移民局(INZ)目前正在處理14份涉及嚴重犯罪的難民申請,包括:
    • 1名謀殺犯
    • 5名嚴重毒品犯罪者
    • 3名性犯罪者
    • 4名家庭暴力犯罪者
    • 1名縱火犯及1名持械入室盜竊者。
打擊「惡意造假」與拖延戰術

針對目前積壓的4,000多份庇護申請,政府認為其中「絕大多數」缺乏正當理由:

  1. 誠信規則(Good Faith): 嚴禁申請人入境後透過社交媒體、媒體曝光等方式「人為製造」政治迫害的假象。
  2. 防止簽證「續命」: 許多申請人是在現有簽證即將到期時才提出庇護,目的僅是為了獲得那張「人人嚮往的開放式工簽」。
  3. 生物識別規範: 過去,申請人常以不參加指紋採集為藉口拖延審理時間。新法規定,若無正當理由缺席生物識別採集,申請將直接被拒。
  4. 一次性機會: 凡是撤回過庇護申請的人,未來將被禁止申請其它任何類型的簽證。
擴大驅逐權力:長居者不再是「避風港」

改革也大幅強化了對外籍犯罪者的驅逐力度:

  • 追溯期翻倍: 持居留簽證者因犯罪面臨驅逐的追溯期限,從原本的10年延長至20 年。
  • 取消上訴權: 針對持訪問簽證(包括探親、伴侶簽證)的移民,政府提議取消其基於「人道主義理由」反對驅逐的上訴權。
  • 重罰剝削: 針對剝削移民的僱主或個人,最高刑期從7年提高至10年。
法律界的爭議

新政策引發了法律界的強烈反彈:

  • 家庭拆散風險: 律師Pooja Sundar指出,訪問簽證並非僅針對遊客,還涉及大量紐西蘭公民的伴侶和父母。取消上訴權可能導致孩子與父母生離死別,批評政府不再重視國際公約。
  • 「故意讓人失敗」: 律師 Stewart Dalley則質疑生物識別的新規。他認為,要求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後幾天內就完成採集,對於不懂英語或沒有翻譯的弱勢群體來說極其困難,「這是在故意製造障礙,以便合法拒簽並趕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