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 《住房租賃修正法案》大部分規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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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5日,紐西蘭國會緊急通過了《住房租賃修正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mendment Bill),法案大部分條款將於今年2月11日正式生效。(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記者軒雨編譯報導)去年8月5日,紐西蘭國會緊急通過了《住房租賃修正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mendment Bill),法案大部分條款將於今年2月11日正式生效。某些具體的法律規定如下:

1、房東受益規定

  • 如租客想搬走,原規定需提前28天通知房東;而現行法律的規定是21天。
  • 新規定是90天之內,租客有3次以上(包括3次)的租金拖欠,每次拖欠的天數超過5個工作日(包括5個工作日),房東可驅逐租客;而目前規定是:房客拖欠租金21天或更多天數, 房東可驅逐租客。
  • 如果房東被租客侵犯,房東可在14天內終止租約;(今年8月11日生效)

2、租客受益規定

  • 房東需要有法律規定的特定理由才可以驅逐房客,如房東可以提供證明:在90天內,租客有3次以上的反社會行為,每次房東都給予了房客書面警告,且在第3次事件發生後的28天內房東需向租賃法庭(Tenancy Tribunal)提出申請等。
  • 如房東要收回房屋自住或供其他家人、僱員居住,新規是需提前63天通知租客,新入住的人必須在90天之內搬入且需住滿至少90天,以證明房東驅逐房客的理由是真實的;而現行規定是只需提前42天通知房客。此外,若房東以裝修為由要求租客搬離,房東必須在90天之內進行裝修活動。
  • 擬修訂條款規定租金只能每年漲一次,現行法律是租金可以每半年(180天)漲一次。(去年8月11日生效)
  • 房東出租房屋須明碼標價,不得對租金進行招標或者告訴尋租者支付更多金錢,以確保可以得到租房。
  • 租客可對居住環境進行小範圍改造。例如:為傢具增加支架以增強抗震性能、安裝火災警報器、門鈴、懸掛照片等。前提是它們可以移除且不會對房屋結構造成破壞。
  • 如租客需要,房東需在21天內提供住房符合政府健康房屋標準的相關信息。
  • 如雙方發生糾紛至租賃法庭,勝訴方可要求法庭不公開個人相關信息。假如房客為勝訴的一方,這有利於保護他不被房東列入黑名單。
  • 家暴受害者只需提前2天通知房東,就可以搬走。(今年8月11日生效)

3、雙方都受益規定

  • 定期(fixed-term)租賃協議在到期後自動變成非定期(periodic)協議,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 房東或房客被罰款的金額在10萬以內的話,可交由租賃法庭受理。而現行法律規定是5萬紐幣以上的罰款就要去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