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人權委員會:民眾住房權面臨嚴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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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Barry Mills,看中國記者文迪編譯報導)住房權作為公民基本人權之一,受到諸多國際機構認可,同時也被列在《世界人權宣言》中。然而紐西蘭人權委員會(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發現:紐西蘭人的住房權正面臨嚴重危機。

紐西蘭人權委員會(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HRC)衡量住房權狀況的三大標準為:無家可歸現象的普遍性、政府公房(State House)數量與人口數比率、居住在房屋質量不合格的人數。

根據HRC,全國超過10萬人的住房權得不到保證,即這些人或借宿臨時住所,或住在過度擁擠、居住環境不達標的房屋裡。

紐西蘭人權委員會專員Paul Hunt表示,良好的居住環境會給人帶來安全與歸屬感;若這一項基本需求得不到滿足,人們則很難積極、充分的為社會做貢獻。因此國際人權法將住房權列為公民基本權利之一。Hunt呼籲:設立獨立機制,確保監督紐西蘭政府對公民住房權的保障;借鑒加拿大以人權為基礎的房屋政策,再提供上萬棟符合宜居標準的公屋。

國家黨住房問題發言人Chris Bishop批評工黨不僅沒能解決民眾住房難的問題,還讓紐西蘭的房屋問題更加惡化。「過去5年,工黨政府在『臨時住所』這一領域花了近$10億,將4000個家庭安置在汽車旅館裡,這幾乎涉及了4000名兒童。」

除了反對黨的批評,紐西蘭在保障殘障人士住房權方面也不達聯合國要求,即房價水平與居住環境對弱勢群體不夠友好。另外,紐西蘭在2073年將有28%的人口為65歲或以上,社會老齡化問題突出,HRC建議全部採納國際公屋標準、兼顧行動不便人士的居住需求。目前,Kāinga Ora(紐西蘭公屋署)預計15%的新建公屋將按照國際標準,紐西蘭政府則希望實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