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ry Mills,看中国记者文迪编译报导)住房权作为公民基本人权之一,受到诸多国际机构认可,同时也被列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然而纽西兰人权委员会(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发现:纽西兰人的住房权正面临严重危机。
纽西兰人权委员会(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HRC)衡量住房权状况的三大标准为:无家可归现象的普遍性、政府公房(State House)数量与人口数比率、居住在房屋质量不合格的人数。
根据HRC,全国超过10万人的住房权得不到保证,即这些人或借宿临时住所,或住在过度拥挤、居住环境不达标的房屋里。
纽西兰人权委员会专员Paul Hunt表示,良好的居住环境会给人带来安全与归属感;若这一项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人们则很难积极、充分的为社会做贡献。因此国际人权法将住房权列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Hunt呼吁:设立独立机制,确保监督纽西兰政府对公民住房权的保障;借鉴加拿大以人权为基础的房屋政策,再提供上万栋符合宜居标准的公屋。
国家党住房问题发言人Chris Bishop批评工党不仅没能解决民众住房难的问题,还让纽西兰的房屋问题更加恶化。「过去5年,工党政府在『临时住所』这一领域花了近$10亿,将4000个家庭安置在汽车旅馆里,这几乎涉及了4000名儿童。」
除了反对党的批评,纽西兰在保障残障人士住房权方面也不达联合国要求,即房价水平与居住环境对弱势群体不够友好。另外,纽西兰在2073年将有28%的人口为65岁或以上,社会老龄化问题突出,HRC建议全部采纳国际公屋标准、兼顾行动不便人士的居住需求。目前,Kāinga Ora(纽西兰公屋署)预计15%的新建公屋将按照国际标准,纽西兰政府则希望实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