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通過友台法案 歐洲議會促歐盟與台貿易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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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歐盟和其部分成員國旗幟(圖源:pixabay)
歐洲議會5日通過兩項科技法案及第六度友臺案,中華民國外交部對此表達感謝,指出臺灣與歐盟共享民主、自由、人權及法治等核心價值。
7月5日,歐洲議會以458票贊成、51票反對通過「歐盟印太戰略之貿易及投資面向」報告。報告中敦促臺灣與歐盟就半導體產業等綠色科技及數位經濟合作展開結構性對話,以利於簽署對雙方都有利的諒解備忘錄。
報告重申歐盟執委會應啟動臺歐盟雙邊投資協議(BIA)的影響評估、公眾諮詢和範疇界定等相關談判前置工作,並呼籲執委會研究應與臺灣增進供應鏈韌性合作,同時與臺灣在全球衛生危機及醫療用品貿易方面強化合作。
此法案為歐洲議會繼連續通過「香港違反基本人權情勢」緊急決議案、「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及「共同安全暨防禦政策」(CSDP)年度執行報告、「外來勢力干預歐盟民主程序(含假訊息)」政策建議報告及「歐盟與印太地區之安全挑戰」報告等5項友臺文件後,第6度通過友臺決議及報告案。
對此,中華民國外交部回應表示,歐洲議會持續以具體行動展現對臺灣民主夥伴的支持,並肯定及重視臺灣在關鍵戰略產業可作出的貢獻,外交部表達高度歡迎與由衷感謝。
外交部強調,臺灣與歐盟共享民主、自由、人權及法治等核心價值,我國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成員,將在雙邊關係既有深厚的基礎上,持續積極與歐盟等理念相近夥伴在多元領域緊密合作,加強互利互惠的實質夥伴友好關係,成為歐盟在印太地區可信賴的經貿、安全及價值夥伴,共同捍衛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及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
嚴格管制科技巨頭
歐洲議會同日也通過了另外兩項法律,宗旨在於結束科技巨頭的壟斷,分別以588票贊成,僅11票反對,31票棄權獲得通過「數位市場法」(DMA),和539票贊成、54票反對和30票棄權通過「數位服務法」(DSA)。
據法廣報導,DMA法案將對谷歌(Google)、Meta(臉書母公司)和蘋果(Apple)等科技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這些線上資訊的「守門人」現在必須按照一份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選項來做生意,而這是為了確保較小的競爭對手能夠生存的法律。
而DAS法案則是為遏制網路上非法的內容,針對更大範圍的網路參與者,確保對那些未能控制散佈仇恨言論、虛假訊息和兒童性虐待圖像的公司面對制裁與罰則。
華爾街日報稱,這些法律是西方國家至少幾十年以來對科技公司影響最深遠的限制措施,在某些極端情況下,違反規定的公司可能會被處以高達公司全球年收入20%的罰款。歐盟正在努力擴大試圖作為全球科技監管者的角色,同時為美國和其他地方有關科技的管制提供了範例。
来源: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