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Zespri侵權案賠償金減少到1,200萬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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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奇異果示意圖(圖片來源:unsplash)
(看中國記者顏薇編譯報導)2018年,紐西蘭佳沛公司(Zespri)對華人在中國非法種植兩款自主知識產權的黃金奇異果品種G3和G9,發起了法律訴訟。2020年奧克蘭高等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賠償約1,500萬紐幣(相關閱讀:佳沛對中國非法種植提出解決方案),然而被告今年4月提出上訴。近日,上訴法院宣布駁回上訴,但被告應支付的賠償金減少到約1,200萬紐幣。
經調查,事件的起源是在紐國的中國移民高浩宇(Haoyu Gao,音譯)和其妻子薛霞(Xia Xue,音譯)及其公司Smiling Face Ltd為豐盛灣的Ōpōtiki周圍的許多果園提供服務,他們在Zespri的許可下種植G3品種奇異果。
然而,高某從2012年起向中國銷售並出口G3和G9品種的奇異果,意圖在全中國範圍內授權可種植G3和G9品種。根據紐西蘭《1987年植物品種權法》,紐西蘭佳沛公司擁有這兩個品種的專有權。Zespri只允許該品種在紐西蘭、澳大利亞、義大利、日本和韓國進行商業種植,並沒有和任何中國種植者簽訂協議。
佳沛公司表示:未來數十億紐幣的出口面臨風險。Zespri 約佔全球奇異果銷售額的 30%,2015年奇異果是紐西蘭僅次於葡萄酒的第二大園藝出口產品,出口收入為12億紐幣。
2020年2月,奧克蘭高等法院的大法官Sarah Katz在裁決中指出,高某和其公司Smiling Face向在中國的種植者Changqing Shu提供了G3和G9品種,且許可Shu在中國各地種植。還與Yu Heming通過社交媒體微信進行合作,如在中國四川省西昌市種植一個6公頃的示範園,是高某提供的G3品種。
除此之外,法院還表示:高某和Smiling Face公司還提出將 G3 出售給中國另一家奇異果種植者等。顯然,高和薛違反了與佳沛公司的G3許可協議的條款。
法官表示:「高先生透露自己是一個缺乏道德,不重視誠實的人。高先生的證據往往是含糊其辭和令人難以置信的。有時他會與自己之前的證據和同時期的文件相矛盾。」
因此,高某和Smiling Face公司應對侵犯Zespri的專有權賠償14,984,100紐幣,高和薛違反G3許可協議應賠償10,824,300紐幣,但為避免雙重受償,Zespri向被告追償的總額不得超過14,894,100紐幣。
今年4月,被告提出上訴,稱Katz法官根據傳聞而進行了錯誤的裁決。9月7日,法院認為,Katz法官原則上沒有錯誤,駁回了上訴,但在中國非法種植果園的面積有誤差,被告向Zespri支付的賠償金可減少到12,081,150紐幣。
不少學者和專家表示,山寨奇異果能夠在中國大陸大面積種植,已不是一些人的行為,背後可能有中(共)國地方政府的默許,紐西蘭的企業應吸取教訓,不能期待中(共)國官員和商人遵守國際商業規範,應該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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