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建築新規生效,符合條件住宅無需申請資源許可

0
390
房屋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記者軒雨編譯報道)為了建造更多高密度住房,政府於近日推出了兩項重大的規劃改革,分別為:
1、《國家城市發展政策聲明》(National Policy Statement on Urban Development,NPS-UD)
該變化對奧克蘭規意義重大,它要求奧克蘭市議會在距離市中心、10個大型都市中心和快速交通站(包括奧克蘭的火車和巴士站)的可步行範圍內,允許建造6層或以上的建築。
8月18日起,民眾可以訪問奧克蘭市議會網站提交意見,截止日期至為9月29日。另外,一個獨立的聽證小組將審查所有提交的材料,並在未來12-18個月內向市議會提出建議。
2 、新的《中等密度住宅標準》(Medium Density Residential Standards ,MDRS)
新標準於8月18日生效。根據規定,大多數業主可以在其地塊上建造3套3層以下的住宅(如連排別墅和排屋等),而無需申請資源許可。新規還引入了房產開發標準,包括允許建造更高的建築和增加建築密度。
以下區域不在新的中密度住宅標準之內:
  • 空曠大地段區
  • 農村海岸和居住區
  • 離岸島嶼(如懷赫科島)
  • 少於5,000人定居點中的獨棟別墅區和混合住房郊區(如Wellsford)
  • 一些特定區域,如具有文化、歷史或生態意義的保護地點;有自然災害的地區;或有基礎設施限制的地區。但只有在提供強有力的證據豁免下,才可以適用。
據悉,MDRS規定適⽤於所有住宅物業,除⾮有「符合相關條件事項」(qualified matters)或有建築⾼度和密度限制豁免。

介於任何新開發的項目對環境和其他人都有潛在的影響,所有業主仍必須遵守《資源管理法》(Resource Management Act)規定的所有准則和標準。這意味著任何想要按照新的MDRS進行開發的業主,在開始施工之前可能都需獲得資源許可,才能進行場地劃分和評估建造新住宅所需的土方工程。

另外,所有的建築計劃也需通過建築許可程序。作為評估的一部分,奧克蘭市議會將考慮是否還需要任何資源許可。如果需要,建築許可將暫停,直到獲得資源許可為止。
奧克蘭市議會規劃與地區總經理John Duguid表示,新規將對該市未來幾年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為奧克蘭市的住房供應和城市發展提供巨大的空間,奧克蘭未來30年的住房需求得到大大的緩解。
John Duguid指出實施的另一項新規是,在奧克蘭地區建造的住宅必須靠近城市路線的公共交通,再加上高密度的居住空間。方便了公眾生活的同時,也改變了居民對其物業的開發規則。
關於新的變化,請以官方網站為準:https://ourauckland.aucklandcouncil.govt.nz/news/2022/07/resource-consents-new-rules-for-developing-your-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