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寵物歸誰? 西班牙新法認定應分享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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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pixabay
西班牙一項新法5日生效,首度認定寵物是「有生命的情感生物」,而非僅是物品,因此在若干情況下,離婚夫妻應分享對貓狗等寵物的監護權,如同對孩子那樣。
法新社報導,西班牙執政黨社會勞工黨(PSOE)及其左翼聯合政府盟友我們可以黨(Podemos)草擬了這項法律,意在終止夫妻離婚後經常引發的寵物所有權法律問題。
基於這項新法,西班牙家事法院在裁定誰來照顧狗、貓、金魚、烏龜或鳥等寵物時,必須同時考慮動物的福祉,以及家庭的需要。
這項新法規定,飼主必須「保證」寵物的福祉,當一對夫妻離婚時,如果其中一方有殘忍對待動物的歷史,可能失去對寵物的監護權,或被法院拒絕給予。
西班牙是最新一個認定寵物是有情眾生的歐洲國家,加入法國、德國、西班牙、奧地利及葡萄牙等國家之列。(譯者:陳正健)
原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