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記者當時的提問是,有評論指在香港設有地區總部的美國企業數量下降,說明《國安法》實施影響了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吸引力。汪文斌隨即引用香港美國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1月份一項調查稱,「和去年8月相比,企業對香港營商環境持樂觀態度的比例大幅上升⋯⋯」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律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執行主任托凱洛格(Thomas Kellogg)今年7月撰文提到,《國安法》第43條是各大私營公司的一個主要擔憂,條款文下,香港國安部門擁有廣泛權力,「對被控違法的人進行搜查、扣押、凍結資產和網絡審查」。香港政府可能會要求企業交出客戶信息、審查他們的網上言論,甚至凍結他們的銀行賬戶。目前,第43條已付諸實行,包括迫使香港電訊服務商屏蔽民主派網站「香港編年史」、命令以色列軟件公司Wix關閉香港異見人士羅冠聰等人的網站「香港約章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