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紐西蘭人至中國受審,紐西蘭高院做出首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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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紐西蘭最高法院。(圖取自紐西蘭法庭網頁courtsofnz.govt.nz)
(看中國記者文迪綜合報導)4月13日,紐西蘭最高法院裁定,允許將一名涉嫌謀殺的韓裔紐西蘭人引渡到中國受審。若這一裁決最終得以實行,意味著紐西蘭在沒有與對方簽署引渡條例的情況下,開創將其居民引渡至中國受審的先河。對此,有業界人士對紐西蘭政府的做法表示隱憂。
事件與審理過程
犯罪嫌疑人名為Kyung Yup Kim涉嫌於2009年在上海殺害一名20歲中國女子Peiyun Chen後潛逃到紐西蘭。據悉,Kim出生於韓國,1989年成為紐西蘭合法公民。案發後,中國檢方列出法醫證據:Kim居住地發現的9個血液樣本與被害人Chen的樣本匹配;自稱Kim的匿名友人透露,嫌疑人曾驚恐的在他/她面前親口承認「可能毆打致死了一個性工作者」;Kim女朋友也曾指證包裹被害人屍體的材料與在Kim家中發現的相似。
2011年,Kim在中國向紐西蘭提出引渡要求後在紐西蘭被捕,但一直否認相關指控。案發後,北京尋求紐西蘭當局將Kim引渡回中國受審,2015年,時任紐西蘭司法部長的Amy Adams(代表政府)在得到中方承諾,Kim會獲得公平審訊、不會遭受酷刑、不會被判死刑後,同意將其移交到中國受審。而2016年,紐西蘭的法律委員會(Law Commission)曾提出,引渡嫌犯牽涉到外交關係和貿易時,應由獨立於政府的中立的委員會作出決定。2019年,紐西蘭上訴法院駁回了Adams部長的引渡指令,並將案件提交最高院。上訴法院稱即便中共長期對外承諾沒有嚴重違反人權,但大量調查和可信報導均指疑犯在中國可能會受酷刑對待,因此要求紐西蘭政府進行重新評估。
案發13年後,即2022年4月13日,紐西蘭最高法院推翻上訴法院此前決定,作出了同意引渡的判決。據報導,五位大法官中有三位認為,紐西蘭司法部可以相信中國政府的保證,能夠確信Kim在中國不會面臨酷刑風險或不公平審判。
背景與回應
與眾多西方國家一樣,紐西蘭與中國沒有簽署引渡條例(Extradition);且作為對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的回應,紐西蘭政府於2020年宣布暫緩與香港簽署的引渡條約。引渡條例是指國家根據條約或基於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應該國的請求,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一種形式。英國《衛報》稱,最高法院這一裁決若得以執行,便是為紐西蘭將其居民引渡至中國受審開創先河。
作為嫌疑人的首席辯護律師,Dr Tony Ellis一直表示:中共在人權方面的惡名及其司法制度中各種不成文的酷刑與不公正審理的記錄,令人無法相信Kim到中國受審能行駛其應有的基本權利。
雖然最高法院在13日的最新宣判中稱,北京政府保證Kim如被判有罪會在上海服刑,紐西蘭領事館外交人員可以探望等,Ellis在接受英國《衛報》採訪時指出:中共司法制度中酷刑折磨自成體系,幾乎是不成文的規定;另外,此前有他國公民在中國受審時,其國籍所在地的外交人員也未被允許出庭……他認為紐西蘭法院不應該憑中方承諾就同意引渡。Ellis稱,尤其鑒於Kim的健康狀況,律師團隊考慮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申訴以阻止引渡。
2011年,維多利亞大學法律教授及前法律專員Geoff McLay曾表示:Kim案很可能只是中共引渡要求的冰山一角。同年,國內外對紐西蘭政府是否過度依賴中國經濟、而在其他方面(特別是人權)對北京一再服軟示好,存在頗多爭議。紐西蘭政府對此一直強調:外交中堅持獨立自主與紐西蘭人的核心價值觀不會變。
另外,奧塔哥大學的法律與社會學負責人之一Dr Anna High也對高院最新裁定表達了隱憂:中共體系下的司法制度存在嚴重問題,這幾乎是眾所周知的;僅憑政治式的承諾就把人轉交過去——即便最後Kim真的沒有受到不公正對待——紐西蘭政府同意引渡的做法本身未免有些天真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