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ney Daddy表示:中共不是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嗎?那運動員可不可以把民主(或自由人權等)二字掛在胸前呢?這樣既不違反奧林匹克精神也不違反中共的法律。並且中共的憲法第四條里明確寫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分別寫著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和出版結社等自由,運動員可以把這些內容印到自己的運動衫上。難道中共會以「尋釁滋事罪」來「法辦」運動員不成?如果真是如此,這樣的國際笑話,國際奧委會恐怕想「舔」中共也「舔」不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