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文迪編譯報導)9月23日,紐西蘭政府宣布計畫對《2003年假期法(Holidays Act 2003)》進行重大改革,調整病假、年假及其他相關權益的累積與計算方式。此次改革旨在應對現代彈性工作模式的挑戰,建立以工時為基準的休假累積制度,覆蓋全職、兼職及臨時員工。
工作場所關係部長Brooke van Velden表示,改革將重建年假與病假的累積規則,並引入「休假補償金」制度,以提高靈活性和公平性。
病假制度將如何改變?
目前,員工在工作滿一年後,每年可享有10天病假,最多累計至20天(除非雇佣協議另有規定)。離職時,一般不會支付未用病假。
新制度將改為從入職第一天起按工時累計,每小時工作可獲得0.0385小時病假,全職員工每年仍可累積約10天病假。員工可靈活按小時計請病假,不必一次用整天。
對兼職員工來說,病假天數將少於10天。例如,每週工作20小時的員工,每年可累積約5天病假。目前,即使每週只工作一天的員工,也享有10天病假。批評者指出,許多兼職員工是照顧孩子的女性,其權益可能受影響。
對於同時在兩份兼職工作的員工,病假不會「雙倍領取」。就業律師Alison Maelzer解釋,病假按當日應得工資支付,例如:週二上午在公司A工作,下午在公司B工作,但生病時,病假分別按兩家公司日薪計算,不會獲得雙倍工資。
年假制度調整
目前,員工在連續工作12個月後,可享四週帶薪年假。未來,年假將按工時累計,每小時工作可獲0.0769小時年假,全職員工每年約四週。
累計的年假小時數將存入「假期帳戶」,餘額與員工過去實際工作時長掛鉤,不受工作模式變動影響。若過去工作時數較多,可用累計小時換取超過四週的休假。
年假將從入職首日即開始累積,而非必須滿一年後才可使用。員工可申請將最多25%的年假兌現,需獲僱主同意,此舉有助於改善員工現金流並減輕雇主帶薪假期負擔。
臨時工與育兒假員工
臨時工將統一採用「隨工隨付」制度(pay as you go),補貼比例為12.5%,取代原有病假和年假安排。
新晉父母從育兒假返回崗位後,可按全額工資使用已累積的年假,而無需重新等待累積。
合同與集體協議的過渡
若合同或集體協議已有不同病假或年假規定,未來法律可能取代現有規定,但具體安排將視過渡條款而定,雙方可重新協商。
生效時間
新法案仍需通過議會,並將有兩年過渡期,讓企業和薪酬系統完成調整。過渡期間,現行《假期法》仍然適用,僱主需繼續履行義務並糾正歷史欠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