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打仗時 不能射擊跳傘的飛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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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時有個不成文的國際慣例,那就是若是空中有飛行員跳傘,對方不能射殺跳傘的敵軍飛行員。(士兵跳傘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戰場上「你死我活」、奮勇殺敵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飛機首次參與到了戰場當中,飛行員們開始在空中展開廝殺,不過在當時有個不成文的國際慣例,那就是若是空中有飛行員跳傘,對方不能射殺跳傘的敵軍飛行員。為什麼會有這個規定?
二戰空戰為何不射殺飛行員?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給大家科普一下——並非所有在戰機上跳傘的人都屬于飛行員,還有一種特殊的兵種,也會從戰機上跳傘下來,它就是傘兵。而傘兵和飛行員不同,傘兵在跳傘過程中也可以對其展開射擊。為何兩者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呢?
簡單來說,傘兵屬於戰鬥人員,具有較強的作戰能力,而飛行員更像是技術兵,操作戰機的水平較高,但是基本上沒有什麼戰鬥力。所以各國會射擊跳傘的傘兵,但不會射擊跳傘的飛行員。
在所有的兵種裡面,飛行員是最珍貴的一個兵種了,國家培養一名出色的飛行員要耗費不少心血和時間。所以遇到敵軍飛行員跳傘時,與其殺了他還不如讓他充當俘虜,畢竟飛行員對於戰機十分瞭解,可以提供不少有價值的信息。
其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射擊飛行員的情況尤為常見,但是隨著戰事的不斷推移,各國開始逐漸意識到,飛行員其實比戰機更為珍貴,因為戰機沒了還可以繼續研製,但是飛行員沒了就需要花幾年的時間才能重新培養出來,所以各國逐漸形成了不殺飛行員的共識。
另外,由於一戰時期的空戰,主要是英國和德國為主,兩國飛行員大多是貴族身世,所以作戰中他們也很有騎士風範,空中相遇時通常連髒話都不罵,更甭說去刻意射擊跳傘逃生者。
這一通行慣例就和戰場上不射殺衛生兵(急救員)一樣的道理,二戰時期交戰雙方一般也都會自覺去遵守。而且其中還有一段非常著名的故事:
1943年12月20日這天,美軍飛行員查理.布朗駕駛著一架B-17F空中堡壘轟炸機完成了對德國軍工廠的轟炸任務。但在返航途中,遭遇了至少15架德國空軍Bf-109梅塞施密特戰鬥機的攻擊。
布朗的轟炸機損毀嚴重,機組也有一人陣亡,六人受傷。布朗竭盡全力要帶領他的機組返航,然而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一架德軍的戰鬥機已經逼近了他們。
德國戰鬥機靠近這架轟炸機,布朗都已經看到了對方飛行員的眼睛。布朗機組的機炮手已經將機槍對準了這架德國戰機,但對方似乎並沒有要發起攻擊的意思,反而揮舞著手臂做著各種手勢,似乎要告訴布朗什麼。
原來他是揮手示意美軍轟炸機跟著他飛,但不是俘虜他們,而是讓他們離開德國領空,離開戰場。
四十多年來,布朗一直尋找這位曾經的敵人,也是他的恩人。他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已經旅居加拿大多年的那名德國飛行員看到這則廣告後,兩位昔日戰場上的敵人終於見面,這個傳奇故事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原來這名德國飛行員名叫弗朗茨.施蒂格勒,當年26歲的他可是德國空軍的一名王牌飛行員,曾經22次擊落過盟軍的戰機,據說再多擊落一架他就將獲得一枚納粹的鐵十字勛章,他能做出這樣的選擇確實難能可貴。
弗朗茨.施蒂格勒回憶到,當時他想到了教官在他第一次執行任務時,對他語重心長地說道:「這裡的一切都將成為你的榮譽,如果我聽說或者發現你向一個已經跳傘的人開火,那麼我就會親手斃了你。」
其實也這並不是個例,二戰德軍一般都能很好遵守戰爭規則(黨衛軍除外),二戰時很多德國空軍軍官都會對下屬說道:如果有戰鬥機駕駛員對著敵軍的跳傘飛行員開火,我會擊落你的戰機。
盟軍士兵布朗的故事確實很感人,也極大證明了飛行員們之間儘管各為其主,但他們還是惺惺相惜的。當然了,在極端作戰環境下殺紅了眼,也有人不斷去破壞這一規則。
比如蘇聯衛國戰爭中的空軍王牌波克雷什金,共擊落德國飛機59架,三次榮獲「蘇聯英雄」稱謂。他就在回憶錄裡也記載了射殺德軍飛行員的進程:
在我駕機飛行的高度下面,漂浮著幾個正在下落的降落傘。這是從被擊落敵機裡面跳傘逃生的敵人,但這幾個降落傘讓我想起慘遭敵人射殺在半空的奧斯特洛夫斯基(波克雷什金義子)。
我最親愛的奧斯特洛夫斯基就是在跳傘逃生時慘遭殺害的,一想起這個我非常憤怒,當即駕駛著飛機對準跳傘的敵人狠狠按下了射擊手柄。我不要那該死的規則了。
破壞這一飛行員規則的事件其實每個戰場都有發生,因為畢竟戰爭是殘酷無情的。但絕大多數飛行員都會努力去遵守不射殺準則,因為放過別人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
「你死我活」的戰爭對於一個戰士來說,在戰場上奮勇殺敵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但畢竟人都是有感情的,不是野獸,戰場上人性的光輝也會發出耀眼的光芒。
責任編輯:江雪
原文來源: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