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雲隨整理報道)想來紐西蘭工作,卻被要求先交一筆錢才能拿到職位。對求職者而言,這可能意味著動用積蓄,甚至向親友借款。紐西蘭就業法院確認,僱主或其代表不得收取這類「買工作費」,即使款項在海外支付,也同樣受到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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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就業法院於2026年10月8日作出判決,確認《1983年工資保障法》第12A條禁止僱主或其代表就提供工作索取或收取費用,這項禁令同樣適用於全部或部分交易在海外進行的情況。移民局於10月20日發布說明,指出親友代付或代表僱主的中介代收,也在禁令範圍內。
海外付款,法律是否仍管得到?
這次裁決涉及兩宗案件,分別為勞工督察起訴Top Produce Ltd等被告,以及Bhatia等人對Khanna等被告提出的訴訟。
法院首先要回答一個共同的法律問題:僱主或其代表為提供紐西蘭工作而索取或收取費用,如果交易發生在海外,是否仍受紐西蘭法律約束?
法院確認,關鍵在於款項涉及紐西蘭的僱傭關係,而非交易發生在哪個國家。
不過,這次裁決只釐清法律適用範圍,尚未裁定兩宗案件中的被告是否違法,具體責任仍待後續審理。
一份工作的承諾,可能變成沉重負擔
判決引述的背景證據顯示,有移民為支付這類費用,向親友借錢、承擔高息貸款,甚至出售或抵押房產。抵達紐西蘭後,債務壓力可能令他們更難拒絕不合理待遇,也更不敢及時投訴。
移民局風險與核查全國經理亞倫.史密斯(Aaron Smith)表示,移民為了承諾中的工作及居留資格而支付巨額款項,是反覆出現且廣泛存在的剝削形式。這次裁決為當局打擊相關行為提供了法律工具。
他指出,無論勞工身處何地、付款多少,僱主或代表僱主行事的人,都不能以提供工作為條件收費。
僱主也有責任留意海外中介的做法,確保招聘程序透明、符合紐西蘭僱傭標準,不能忽略第三方是否向求職者收取「買工作費」。
遇到收費或剝削,可以向誰求助?
移民局呼籲,若求職者認為自己受到誤導,或被施壓付款以換取工作機會或簽證支持,應向當局反映。每一項線索,都可能幫助其他人避免遭遇同樣的剝削。
不過,移民局也提醒,該局無法代受害者追回工作騙局中已支付的款項,但可採取措施追究涉事僱主的責任。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懷疑遭到移民剝削,可致電Employment New Zealand的移民剝削舉報專線0800 200 088,或透過官方網上表格舉報。
電話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英文不熟悉也可以求助,接通後告知所需語言,可安排口譯服務。更多資訊可查看官方移民剝削求助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