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扶搖編譯報導)近日,紐西蘭移民局宣佈,4月20日起,調整開放工作簽證(Open Work Visa)的附加條件。此次調整旨在消除長期存在的政策灰色地帶,明確簽證持有人在「自僱」與「僱傭他人」方面的權利與限制。
新規兩類,部分簽證開放「自僱」
目前,開放工簽持有人無需具備特定的雇傭協議即可為任何雇主工作。新規實施後,開放工簽將根據類別細分為兩類就業條件:
- 第一類:允許自僱與經營,包括畢業後工簽(Post Study Work Visa,PSWV)及多類配偶工簽持有者。他們除了可以為雇主工作外,還獲准進行「自僱」,例如擔任個體經營者(Sole Trader)或擁有並經營企業。
- 第二類:僅限受僱於他人,包括打工度假簽證(Working Holiday Visa,WHV)、移民剝削保護工簽(Migrant Exploitation Protection Work Visa)、家庭暴力受害者工簽(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Work Visa)及尋求庇護者工簽(Asylum Seeker Work Visa)。此類持有人必須通過正式的雇傭協議或服務合同為雇主工作,不可自僱。
嚴禁「僱傭員工」,保護勞動力市場秩序
此次新規最顯著的變動是:所有開放工簽持有人均不得僱用員工。 無論是直接僱傭,還是通過其經營的企業間接僱傭(即使企業是名義上的雇主)均不被允許。
移民局與業內專家對此解讀如下:
- 區分臨時與長期意圖: 移民局簽證主管Peter Elms 指出,經營企業並僱傭員工通常意味著長期的商業存在,這與「臨時簽證」的初衷不符。
- 降低剝削風險: 禁止臨時居民僱人,可以避免因簽證到期導致員工突然失業,同時降低虛假僱傭或勞工剝削的風險。
- 適應零工經濟: 移民律師Sonny Lam認為,這項調整考慮到了網約車、外賣配送等「零工經濟」模式。新規讓符合條件的人能合法從事此類個體工作,同時也提醒雇主:除了認證雇主工簽(AEWV),開放工簽持有人仍是可靠的人才來源。
- 過渡安排: 對於目前已經在經營企業並僱有員工的簽證持有人,移民局將提供過渡性安排,允許其在當前簽證有效期內維持現狀,直到續簽時適用新規。
專家建議, 此次政策更新將大幅降低移民和雇主無意間違反《移民法》的風險。建議持有人及時核對所屬簽證類別,確保在合法範圍內開展業務或尋求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