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引入一站式快速審批程序,釋放重大基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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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示意圖(圖源:pixabay)

(看中國記者西蘭編譯報導)3月7日,資源管理法(RMA)部長Chris Bishop和區域發展部長Shane Jones宣布:聯合政府將引入一站式服務,對區域和國家重要項目進行快速審批。《快速審批法案》是政府百日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於3月7日下午進行緊急一讀,然後提交環境委員會供公眾諮詢。

Bishop表示,政府決心破除繁文縟節,建立項目管道,以促進經濟增長和提高生產力。新制度將在確保保護環境和現有條約的同時,釋放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活力。《快速審批法案》以上屆政府制定的《區域市政管理局快速審批制度》為基礎,但其範圍要廣泛得多,也將有效得多。

Jones說:長期以來,紐西蘭人不得不等待數年甚至數十年,他們所在地區的關鍵項目才能獲得批准和同意,並惠及社區。我們新的快速通道制度將開始改變這種狀況。

項目將通過兩種方式獲得進入快速通道的資格:由基礎設施部、地區發展部和交通部部長聯合決定提交,或被列為法案附表2A中的項目。一旦被轉入快速通道程序,該項目將由專家小組審議,專家小組將適用相關的許可條件,並在最多6個月的時間內做出決定。然後該項目將被送回聯合部長,由他們決定在是否有附加條件的情況下批准或拒絕該項目。如果部長們認為建議的條件過於苛刻,也可以將項目退回給專家小組重審。

法案附表2A中所列的項目將自動轉入快速通道程序,而附表2B中所列的項目在提交給部長們進行轉屆時必須予以考慮。目前,附表2A或2B中均未列出任何項目。

快速通道諮詢小組將在未來幾週內成立,就哪些項目應納入立法向部長們提出建議。內閣將就這些項目做出決定,並通過專門委員會程序將其納入法案附表。在新制度下可以快速審批的項目包括:

  • 根據1991年《資源管理法》規定的資源許可、要求通知、指定更改和合格證書
  • 根據2012年《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環境影響法》規定的海洋許可書
  • 根據1991年《政府礦產法》第61節規定的土地使用安排
  • 根據《2014年紐西蘭遺產保護法》提出的考古授權申請
  • 根據《1987年保護法》和《1977年預留區法》規定的特許權和其它許可權
  • 根據1953年《野生動物法》規定的批准
  • 根據《1996年漁業法》規定的水產養殖決定

該法案還將包括《1981年公共工程法》程序的更高效機制,該法賦予政府為公共工程從私人土地所有者手中獲取土地的權力。

各界的看法

綠黨聯合領袖James Shaw表示:該法案是他有生以來見到的政府對環境最大的破壞之一。部長們正在賦予自己批准項目的特殊權力,這些項目可能包括新的煤礦、在自然保護區的部分區域採礦以及破壞海床,還有之前被環境法院否決的項目。這些項目將加劇氣候污染並破壞我們的環境。

Shaw指出,令人嚴重關切的是,政府是在將我們未來的環境交由政黨捐贈者和強大的行業遊說者擺佈。我們必須確保專家建議和受影響社區的意見成為決策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純粹依靠部長的自由裁量權。

工黨環境發言人Rachel Brooking說,該法案表明部長們的耳朵被遊說者牢牢地抓住了。該法案將國家的鑰匙交給了說客和部長們,在我們的資源問題上沒有透明度可言。紐西蘭可能會成為一個「香蕉共和國」,部長們可以在遊說下做出決定,無視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