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六禮 談古代的婚嫁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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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豐富的婚姻禮儀。(繪圖:志清/看中國)
中國古代婚姻文化內涵豐富且特色鮮明。古代婚姻重禮輕愛,舉行正式儀式的婚姻才被社會和家庭認可。所謂「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禮。」
三書六禮是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三書」是聘書,即訂親之文書。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迎書,即男方迎娶新娘之文書。
「六禮」即六個禮法。納采(送禮、求親)、問名(詢問女子姓名、生辰)、納吉(到女方家送禮、訂婚)、納證(男方向女方送聘禮)、請期(定婚期)、親迎(成婚),古稱六禮。
在古代,男女雙方的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孟子・滕文公下)。所以在婚姻嫁娶的環節中,並沒有相親環節,洞房之前男女雙方是不能見面的。
但是到了宋代,禮儀便相對靈活,也有重視相親的。據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相親時,男方的親人或者母親到女方家,如果看中了,就送一枝釵子插在女孩頭上,叫做「插釵子」;如果不中意,就會留下一兩塊彩緞,給女方壓驚,這親事也就算了。
南宋吳自牧的《夢梁錄》如此描述相親情節,「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兩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意思是說,男方挑個好日子,帶著禮品到女方家裡,或者在園圃裡,或者在湖上,雙方見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兩杯酒,以表示男強女弱。在觥籌交錯、酒酣耳熱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這樣被決定了。
其實,無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是當下的自由戀愛,歸根到底還是一個「緣分」所致。人的命運天註定,「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責任編輯:靜妍
原文來源: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