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案」:一場血腥的愚民秀

0
582
視頻截圖
(作者:朗良郎)先秦《商君書 弱民第二十》有雲: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因此總結出「馭民五術」:愚民、弱民、疲民、辱民和貧民。其中,愚民則是要靠「壹教」,即全國只實行一種教化(耕地和打仗),因為「壹教,則下聽上」(《商君書 賞行第十七》)。
而由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等眾多黨媒所大力宣揚的,發生在2001年除夕的所謂「法輪功學員」的自焚事件,可謂是在中共幾十年的「壹教」之下,施行愚民之術的又一典範,整個過程不僅疑點重重,穿幫不斷,甚至違背最基本的醫學和生活常識。
所謂「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指發生於2001年1月23日,有5名自稱是法輪功學員的人在北京市中心的天安門廣場進行自焚行為,另有兩名自焚未遂。
據新華社報道,當天下午2點41分,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東北方,一名叫王進東的男子走到天安門廣場中心,並坐了下來,接著他把汽油澆在身上,然後點火。現場有四名公安立刻趕到王進東所在處,並在一分鐘內撲滅火勢。不久之後,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北側,另有4個人也相繼點火,僅一分半鐘後,警察將火撲滅。整個過程不到七分鐘。
有意思的是,該事件發生在天安門這種政治敏感度很高的地方,按照中共體製對新聞管理的規定,重大事件的報道需要組織部門的層層審批,可新華社僅在事件發生的2小時後,便一反常態的向全國乃至世界報道該事件,還向外國媒體發布了事件錄像(該完整錄像在墻內已經無法找到)。
當然,本人不在體製內工作,更沒有什麽獨家證據,所以我也就是隨便猜測罷了;說不定當時是某個或某幾個中央大領導一拍腦門,二拍桌子,「黨性」堅定的來個特批。畢竟,在中國,國家的根本大法不是憲法,而是領導的想法。不妨我再轉述些「謠(遙)言」,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陸知情人士透露:2001年過年前,他所在的單位領導告訴他,大年三十期間天安門廣場要發生自焚,並告訴他說,這個消息是上級通知的,北京方面下來的。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公安部一高級官員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王進東23日自焚,賈春旺(時任公安部部長)22日就知道消息。
「謠(遙)言」多說無益,不如實際的分析來的實惠。
警察如何弄來足夠的滅火器
雖然該完整的新聞視頻在墻內已經無法找到,但我還是找到了當天《焦點訪談》的完整的文字報道和墻外油管上的視頻報道,其中央視《焦點訪談》是這麽說的:
解說:她(自焚未遂者劉葆榮)的行為被執勤民警及時發現。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民警:然後看見她拿這個雪碧瓶開始喝,我過去後,她看見我們過來,拿出打火機正要點的時候,被我們給製服了。
解說:劉葆榮被帶上了執勤的警務車,這時王進東點燃了身上的汽油。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民警:走到我現在這個位置,發現這人身上已經起火了,因為當時他是背對著我,我看不見他正面在幹什麽,當我走到這兒他已經起火了,我們的車就停在這個位置。我們車上同誌也正好看見了,正準備下來,我跑過去,接過他們的滅火器。
再根據那位民警敘述,天安門廣場上警察的滅火器是從警車上拿出來的。那麽問題來了,王進東既然要「自焚升天」,那為什麽要在警車所停的地方自焚呢!?
《焦點訪談》又說到:
解說:正在民警集中撲救王進東身上的火時,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正北,兩對母女(劉春玲和劉思穎)也點燃了自己。由於公安民警和武警戰士的及時撲救,火很快被撲滅了,已經被公安民警帶上警務車的劉葆榮,目睹了當時發生的一切。
這種報道就很模糊了,它並沒說警察是從哪裏得到的滅火器,而根據錄像的錄像顯示,給劉春玲滅火的有三個警察,其中倆個拿著滅火器。
(文章圖片皆是視頻截圖)
更詭異的是,報道中稱自焚者有五人,一人(劉春玲)當場死亡,四人燒傷。可是《焦點訪談》只提及了王進東是如何被民警發現並如何取來滅火器將火撲滅的,劉春玲被「公安民警和武警戰士的及時撲救」,其他三人的狀況卻在該報道中「憑空消失」。
這讓我禁不住懷疑:暫先不議王進東為何要坐在警車旁邊自焚;受害者有五人,為什麽央視只說明王進東是如何被民警用滅火器滅火的,而劉春玲的卻被一筆帶過,其他三人連提都不提?
我們不妨做個假設:按照劉春玲的例子,其他四人也是每人被倆個滅火器來滅火,那麽五個人就需要十個滅火器。如果滅火器來自iveco警車上,可是央視錄像顯示,事發地只有兩輛警車,那麽兩輛警車上共配有10個滅火器?(在錄像上無法確定滅火器大小)很明顯央視在迴避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在七分鐘之內,天安門廣場的警察是如何得到足夠的滅火器,並先後撲滅五個人身上的火呢?除非是警察在警車裏先預備好足夠的滅火器和相關工具,然後自焚者在被指定的地點點火自焚。
視頻截圖
劉春玲更像是被當場打死的
央視報道稱,劉春玲當場死於自焚。可是根據現有的部分《焦點訪談》的錄像顯示,劉春玲在被兩三名警察用滅火器滅火的時候,突然有人從他的身後用一個條形重物擊打她的頭部,隨後她便向前倒下。
圖片來源:明慧網
這個條形物體是逆著滅火器氣流的方向,並從劉春玲的頭部反彈出去的,說明那是件很有重量的物體。更何況那個打人的兇手的手臂動作和站位都清晰可見。那麽,為什麽他要從背後襲擊劉春玲,而不是幫助警察一起救她呢?
近距離和特寫鏡頭是哪裏來的
那時的天安門廣場的監視攝像頭是遠程攝像,只負責固定區域。而央視的新聞報道中,充斥著近距離鏡頭和各種特寫。
比如這幾個:
王進東(視頻截圖)
警察在撲滅劉春玲身上的火焰(視頻截圖)
劉思穎再送上救護車前喊媽媽(視頻截圖)
那麽問題來了,如果此事件時突發狀況,這些特寫鏡頭是誰拍的?那個時候沒有抖音,手機也還沒有錄像功能。只能是專業記者,那麽中國的哪家媒體的記者,能如此飛速的到達現場,隨著警察的行動一步步記錄事件的發展過程呢?
中共官媒曾補充說明,央視用的近距離和特寫鏡頭來自CNN記者;可是CNN國際負責人Eason Jordan表示:這些片段不是CNN拍攝的,因為當該事件發生時,我們的攝影師立馬遭到了拘捕。
視頻截圖
所以說,該事件更像是:在事發之前,先到位的除了警察還有攝影師,然後自焚者在點火。比如這張圖,很說明問題。
視頻截圖
黃圈中的人,挎得很像是攝影包,而且他的手臂的姿勢很像是拿著攝像機的樣子。那麽,他是誰,它的四周有好多穿著黑衣服的警察,為什麽警察不去盤查他?中共為何在錄像來源的問題上解釋不清呢?
喝半瓶汽油後沒死沒中毒
《焦點訪談》中采訪了自焚未遂者劉葆榮,她說:原來規定的是兩點半行動,就在大約那個時間,大家動手,就是這樣大家自焚吧,後來我的表可能停了,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等了多大會兒,我看都不動手,都不動,我就想動,我就想動吧,我就把這個瓶口這麽擰開了,我就想拿起來這麽喝,我真的,也就喝了有半瓶吧,喝完了想往身上那麽灑。
視頻截圖
汽油的致死量為7.5g/kg,以五百毫升,大約350g的汽油,就足以讓體重為90斤的人中毒死亡。這位大媽喝了半大雪碧瓶的汽油,盡然還能如此像正常人一樣和記者侃侃而談,沒有半點瀕死或中毒癥狀,或許有三種可能:1.法輪功很神奇,大媽有「神功護體」;2.她喝的是假汽油;3.她根本就是在撒謊。更有意思的是,央視盡然對這位大媽的健康狀況沒有任何報道,就好象她喝的是水一樣,根本不值得去報道和深究。
氣管切開後唱歌說話沒問題?
北京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副主任李遲在接受《焦點訪談》記者采訪時說:我們收這個4名傷員當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吸入性損傷,隨時都有窒息的問題,所以在搶救大面積燒傷的同時,最主要的一條,我們馬上要做氣管切開,就是把呼吸通道打開。
氣管切開是將氣管軟骨之間做橫向切開以建立人工呼吸道的一種手術。產生的氣孔可以單獨用作氣道,也可以作為氣切套管的插入部位; 該管使人無需鼻子或嘴就可以呼吸。
由於氣管切開患者的氣切套管末端開口位於聲帶之下,氣囊充氣後,患者呼吸時產生氣流只能通過氣切套管出入,氣流無法到達聲帶,所以病人不能說話。氣囊放氣狀態下,患者呼吸時產生氣流絕大部分通過氣切套管出入,僅有少量氣流會從套管氣囊周圍流出,到達聲帶,但由於氣流太弱,患者仍然無法正常說話。
而《焦點訪談》中12歲的劉思穎僅僅在做手術的四天後,就可以以非常洪亮的,而且幾乎是以正常人的聲音接受采訪還唱歌,難道法輪功真的這麽神奇,劉思穎真的是有「神功護體」不成?還是中國的醫療界早在2001年的時候就創造了「醫學奇跡」?
違背基本醫學常識
《焦點訪談》中說這4個人中,劉思影和王進東是中等面積燒傷,陳果和她的母親郝惠君是大面積燒傷,陳果的燒傷面積達80%,深三度燒傷近50%,這4個人都有顏面、雙手這種特殊部位的燒傷。
常識是,大面積燒傷病人要住隔離的消毒病房,傷口敞開以防止感染;護士醫生或進入病房的人都要戴口罩,並穿消過毒的隔離衣服。
然而,央視的報道卻是這樣的,
更詭異的是,在該事件發生兩個月之後,醫院宣布劉思穎死亡。這位在接受氣管切開等手術後,就能用近似正常人的洪亮嗓音接受采訪還唱歌的小女孩,怎麽就突然死了呢?而且,在劉思穎住院期間,其家人被禁止探視,除了新華社,其他記者也被禁止采訪劉思穎。她的奶奶很有可能遭到了恐嚇,以至於不敢接受任何記者的采訪。
一個12歲的小女孩,為何受到黨的如此高度「關懷」?這悲劇的後面,隱藏著什麽呢?
斷章取義的理論依據
對於自焚者的思想動機,《焦點訪談》是這麽說的:「2000年6月16日,李洪志在《走向圓滿》這篇經文中說,頂著壓力走出來,證實法的弟子是偉大的。2001年8月12日,李洪誌在《去掉最後的執著》中又說,大法弟子去掉一切常人的執著,包括對生命的執著。2001年1月1日在《忍無可忍》的經文中,李洪志說,忍是可以為真理舍棄一切。……為了成神,這次他們到天安門廣場,做好了放下生死的準備。」
央視所引用的《走向圓滿》裏的話,其原文是這麽說的:「目前所發生的事是久遠歷史前就安排好了的。頂著壓力走出來證實法的弟子是偉大的。(原文鏈接)從原文語境和字面含意,我所得知的是,「目前所發生的事」是指1999年7.20後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打壓和輿論一言堂式的批判,「證實法的弟子」是指那些自願向公眾和政府闡明法輪功真相的中國公民。
央視所引用的《去掉最後的執著》裏的話,其原文寫到:「人世間一切人、一切組織與團體,都是想在世間得到什麽而在人類社會有所為的;而大法弟子們是去掉一切常人執著,包括對人的生命的執著,從而達到更高層生命境界,所以我們才能從人類歷史最邪惡、最惡毒、最流氓的迫害中走過來,這也是那些邪惡的敗類們想不到的。」(原文鏈接
簡單講,我理解這段話的原意是在表揚那些勇敢的法輪功學員有著堅定的信念,並痛斥迫害他們的當權者。如果按照央視的意思,放棄對人生命的執著,就等於是要信徒自殺。那麽請問中國歷史上的唐三藏,鑒真等高僧,近代西方那些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傳教士們,不都是放下對自我生命安危的執著而做出那麽偉大的事情的嗎?按照央視的邏輯,他們不顧自己的安危,是不是也等同於佛教和基督教天主教也鼓吹信徒自殺或作死呢?
在《忍無可忍》中,沒有所謂「忍是可以為真理舍棄一切」這句話。(原文鏈接
反過來講,法輪功信仰中對「自殺」和「殺生」的態度很明確。
《轉法輪 第七講 殺生問題》(原文鏈接)中說:「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其殺生的對象包括:殺人,殺動物等其他生命。
《法輪大法——悉尼法會講法》中也對自殺有論述,原文:「弟子:那第三個問題就是書裏邊說到殺生問題。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
師:算罪。現在這個人類社會不好了,什麽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現了。講什麽安樂死,打針讓那人死。大家知道,為什麽打針讓他死?覺的他痛苦。可是我們卻覺的,他痛苦在消業呢,他來世轉生,一身輕,沒有業力,他會有很大幸福等著他。他痛苦中正在消業的時候,他當然不好過了,你讓他不消業殺死他,那不是殺人嗎?他帶著業力走了,來世他都要還業的。那你說哪個是對的?自殺了還有一個罪。因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壞神的整體全局的順序,通過你做的對社會盡的義務,人與人之間有這樣的關系連帶著。死了,那麽整個這個順序是不是打亂神的安排?你給他打亂了他不放過你呀,所以自殺是有罪的。」(原文鏈接
為什麽只發生在零一年後的中國大陸
我再換一種方式來闡述這個問題,公開資料顯示法輪功是在1992年,由創始人李洪志本人向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做功法介紹(該研究會成立於1986年2月23日,受中共九部委聯合管轄),並允許李洪志在北京開辦氣功學習班,並在1992年9月,法輪功被確定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的直屬功派。隨後,信仰法輪功的人數開始不斷增長,甚至擴展到海外各國。
那麽,該自焚事件發生在2001年,那時法輪功傳播9年了,那麽為什麽在1992年至2000年期間,沒有黨媒報道出有法輪功學員要「自殺升天」呢?去過港澳臺或出過國的中國人都知道,在非中共統治的地方,都有法輪功的信仰者的身影,他們經常大規模組織遊行,集會等各種活動,那麽為什麽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不「自殺升天」呢?而且,就按照這些信仰法輪功的人數來講,就算其中一小部分要「自殺升天」,那也可以成了轟動世界的新聞,可是二三十年過去了,為什麽沒有一例呢?這難道不是只有在中共統治的地方才會發生的充滿血腥味道,煽動仇恨的愚民秀嗎?
這個所謂的「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自焚事件」其實還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比如:自焚的受害者為何去戒備森嚴的天安門「自殺升天」而不是自家門口;王進東雙腿間的雪碧瓶為何完好無損;為何其軍人式打坐的姿勢與法輪功要求的大相徑庭等等。由於篇幅有限我就不一一贅述了。身處國內生活的人都有體會:從個人教育到社會輿論;從統一思想再到統一口徑,中共則是將法家的「壹教」與「愚民」發揮到了極致。華國鋒在中共十一大上做的政治報告中說:「團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眾和幹部,包括犯了走資派錯誤而又願意改正的同誌,徹底孤立和集中打擊象劉少奇、林彪、’四人幫’那樣的死不改悔的走資派。」
華國鋒繼承了毛澤東的衣缽:「95%打擊5%」。在歷次運動中,無論平民百姓,開國功勛,人們為了自保,都會拼了命的去充當那95%,還會用各種非人的手段與那5%劃清界限。即使是中國人相信「實用主義」而不是共產主義的今天,這個毛澤東留下的衣缽依然被後來的中共領導人所利用,以「祖國」和「法律」的名義,繼續打擊,弱化和愚昧民眾。
所以,在中共的公權獨大和思想鉗製之下,其將中國法家的「愚民」「弱民」「壹教」理念可謂發揮到了極致,因而充當5%的「少數群體」也就變得非常危險,它意味著這個群體觸動了中共的政治神經(即使是無意的),而這個神經卻很脆弱,一不小心就容易觸碰到。所以,不要以為只有法輪功信仰者是「少數群體」,他們被中共如何打壓這與「我」沒有關系。其實不然,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中共要打壓的「少數群體」,當我們對被打壓者漠視的時候,下一個遭殃的就有可能是我們。
註:本文為讀者投稿,謹代表個人觀點,本文只是為讀者提供一個不同視角,並不代表紐西蘭看中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