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案」:一场血腥的愚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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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作者:朗良郎)先秦《商君书 弱民第二十》有云: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因此总结出「驭民五术」:愚民、弱民、疲民、辱民和贫民。其中,愚民则是要靠「壹教」,即全国只实行一种教化(耕地和打仗),因为「壹教,则下听上」(《商君书 赏行第十七》)。
而由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众多党媒所大力宣扬的,发生在2001年除夕的所谓「法轮功学员」的自焚事件,可谓是在中共几十年的「壹教」之下,施行愚民之术的又一典范,整个过程不仅疑点重重,穿帮不断,甚至违背最基本的医学和生活常识。
所谓「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指发生于2001年1月23日,有5名自称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在北京市中心的天安门广场进行自焚行为,另有两名自焚未遂。
据新华社报道,当天下午2点41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东北方,一名叫王进东的男子走到天安门广场中心,并坐了下来,接着他把汽油浇在身上,然后点火。现场有四名公安立刻赶到王进东所在处,并在一分钟内扑灭火势。不久之后,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北侧,另有4个人也相继点火,仅一分半钟后,警察将火扑灭。整个过程不到七分钟。
有意思的是,该事件发生在天安门这种政治敏感度很高的地方,按照中共体制对新闻管理的规定,重大事件的报道需要组织部门的层层审批,可新华社仅在事件发生的2小时后,便一反常态的向全国乃至世界报道该事件,还向外国媒体发布了事件录像(该完整录像在墙内已经无法找到)。
当然,本人不在体制内工作,更没有什么独家证据,所以我也就是随便猜测罢了;说不定当时是某个或某几个中央大领导一拍脑门,二拍桌子,「党性」坚定的来个特批。毕竟,在中国,国家的根本大法不是宪法,而是领导的想法。不妨我再转述些「谣(遥)言」,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陆知情人士透露:2001年过年前,他所在的单位领导告诉他,大年三十期间天安门广场要发生自焚,并告诉他说,这个消息是上级通知的,北京方面下来的。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公安部一高级官员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王进东23日自焚,贾春旺(时任公安部部长)22日就知道消息。
「谣(遥)言」多说无益,不如实际的分析来的实惠。
警察如何弄来足够的灭火器
虽然该完整的新闻视频在墙内已经无法找到,但我还是找到了当天《焦点访谈》的完整的文字报道和墙外油管上的视频报道,其中央视《焦点访谈》是这么说的:
解说:她(自焚未遂者刘葆荣)的行为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民警:然后看见她拿这个雪碧瓶开始喝,我过去后,她看见我们过来,拿出打火机正要点的时候,被我们给制服了。
解说:刘葆荣被带上了执勤的警务车,这时王进东点燃了身上的汽油。
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民警:走到我现在这个位置,发现这人身上已经起火了,因为当时他是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正面在干什么,当我走到这儿他已经起火了,我们的车就停在这个位置。我们车上同志也正好看见了,正准备下来,我跑过去,接过他们的灭火器。
再根据那位民警叙述,天安门广场上警察的灭火器是从警车上拿出来的。那麽问题来了,王进东既然要「自焚升天」,那为什么要在警车所停的地方自焚呢!?
《焦点访谈》又说到:
解说:正在民警集中扑救王进东身上的火时,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正北,两对母女(刘春玲和刘思颖)也点燃了自己。由于公安民警和武警战士的及时扑救,火很快被扑灭了,已经被公安民警带上警务车的刘葆荣,目睹了当时发生的一切。
这种报道就很模糊了,它并没说警察是从哪里得到的灭火器,而根据录像的录像显示,给刘春玲灭火的有三个警察,其中俩个拿着灭火器。
(文章图片皆是视频截图)
更诡异的是,报道中称自焚者有五人,一人(刘春玲)当场死亡,四人烧伤。可是《焦点访谈》只提及了王进东是如何被民警发现并如何取来灭火器将火扑灭的,刘春玲被「公安民警和武警战士的及时扑救」,其他三人的状况却在该报道中「凭空消失」。
这让我禁不住怀疑:暂先不议王进东为何要坐在警车旁边自焚;受害者有五人,为什么央视只说明王进东是如何被民警用灭火器灭火的,而刘春玲的却被一笔带过,其他三人连提都不提?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按照刘春玲的例子,其他四人也是每人被俩个灭火器来灭火,那麽五个人就需要十个灭火器。如果灭火器来自iveco警车上,可是央视录像显示,事发地只有两辆警车,那麽两辆警车上共配有10个灭火器?(在录像上无法确定灭火器大小)很明显央视在回避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在七分钟之内,天安门广场的警察是如何得到足够的灭火器,并先后扑灭五个人身上的火呢?除非是警察在警车里先预备好足够的灭火器和相关工具,然后自焚者在被指定的地点点火自焚。
视频截图
刘春玲更像是被当场打死的
央视报道称,刘春玲当场死于自焚。可是根据现有的部分《焦点访谈》的录像显示,刘春玲在被两三名警察用灭火器灭火的时候,突然有人从他的身后用一个条形重物击打她的头部,随后她便向前倒下。
图片来源:明慧网
这个条形物体是逆着灭火器气流的方向,并从刘春玲的头部反弹出去的,说明那是件很有重量的物体。更何况那个打人的凶手的手臂动作和站位都清晰可见。那麽,为什么他要从背后袭击刘春玲,而不是帮助警察一起救她呢?
近距离和特写镜头是哪里来的
那时的天安门广场的监视摄像头是远程摄像,只负责固定区域。而央视的新闻报道中,充斥着近距离镜头和各种特写。
比如这几个:
王进东(视频截图)
警察在扑灭刘春玲身上的火焰(视频截图)
刘思颖再送上救护车前喊妈妈(视频截图)
那麽问题来了,如果此事件时突发状况,这些特写镜头是谁拍的?那个时候没有抖音,手机也还没有录像功能。只能是专业记者,那麽中国的哪家媒体的记者,能如此飞速的到达现场,随着警察的行动一步步记录事件的发展过程呢?
中共官媒曾补充说明,央视用的近距离和特写镜头来自CNN记者;可是CNN国际负责人Eason Jordan表示:这些片段不是CNN拍摄的,因为当该事件发生时,我们的摄影师立马遭到了拘捕。
视频截图
所以说,该事件更像是:在事发之前,先到位的除了警察还有摄影师,然后自焚者在点火。比如这张图,很说明问题。
视频截图
黄圈中的人,挎得很像是摄影包,而且他的手臂的姿势很像是拿着摄像机的样子。那麽,他是谁,它的四周有好多穿着黑衣服的警察,为什么警察不去盘查他?中共为何在录像来源的问题上解释不清呢?
喝半瓶汽油后没死没中毒
《焦点访谈》中采访了自焚未遂者刘葆荣,她说:原来规定的是两点半行动,就在大约那个时间,大家动手,就是这样大家自焚吧,后来我的表可能停了,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等了多大会儿,我看都不动手,都不动,我就想动,我就想动吧,我就把这个瓶口这么拧开了,我就想拿起来这么喝,我真的,也就喝了有半瓶吧,喝完了想往身上那麽洒。
视频截图
汽油的致死量为7.5g/kg,以五百毫升,大约350g的汽油,就足以让体重为90斤的人中毒死亡。这位大妈喝了半大雪碧瓶的汽油,尽然还能如此像正常人一样和记者侃侃而谈,没有半点濒死或中毒症状,或许有三种可能:1.法轮功很神奇,大妈有「神功护体」;2.她喝的是假汽油;3.她根本就是在撒谎。更有意思的是,央视尽然对这位大妈的健康状况没有任何报道,就好象她喝的是水一样,根本不值得去报道和深究。
气管切开后唱歌说话没问题?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李迟在接受《焦点访谈》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收这个4名伤员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吸入性损伤,随时都有窒息的问题,所以在抢救大面积烧伤的同时,最主要的一条,我们马上要做气管切开,就是把呼吸通道打开。
气管切开是将气管软骨之间做横向切开以建立人工呼吸道的一种手术。产生的气孔可以单独用作气道,也可以作为气切套管的插入部位; 该管使人无需鼻子或嘴就可以呼吸。
由于气管切开患者的气切套管末端开口位于声带之下,气囊充气后,患者呼吸时产生气流只能通过气切套管出入,气流无法到达声带,所以病人不能说话。气囊放气状态下,患者呼吸时产生气流绝大部分通过气切套管出入,仅有少量气流会从套管气囊周围流出,到达声带,但由于气流太弱,患者仍然无法正常说话。
而《焦点访谈》中12岁的刘思颖仅仅在做手术的四天后,就可以以非常洪亮的,而且几乎是以正常人的声音接受采访还唱歌,难道法轮功真的这么神奇,刘思颖真的是有「神功护体」不成?还是中国的医疗界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创造了「医学奇迹」?
违背基本医学常识
《焦点访谈》中说这4个人中,刘思影和王进东是中等面积烧伤,陈果和她的母亲郝惠君是大面积烧伤,陈果的烧伤面积达80%,深三度烧伤近50%,这4个人都有颜面、双手这种特殊部位的烧伤。
常识是,大面积烧伤病人要住隔离的消毒病房,伤口敞开以防止感染;护士医生或进入病房的人都要戴口罩,并穿消过毒的隔离衣服。
然而,央视的报道却是这样的,
更诡异的是,在该事件发生两个月之后,医院宣布刘思颖死亡。这位在接受气管切开等手术后,就能用近似正常人的洪亮嗓音接受采访还唱歌的小女孩,怎么就突然死了呢?而且,在刘思颖住院期间,其家人被禁止探视,除了新华社,其他记者也被禁止采访刘思颖。她的奶奶很有可能遭到了恐吓,以至于不敢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
一个12岁的小女孩,为何受到党的如此高度「关怀」?这悲剧的后面,隐藏着什么呢?
断章取义的理论依据
对于自焚者的思想动机,《焦点访谈》是这么说的:「2000年6月16日,李洪志在《走向圆满》这篇经文中说,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2001年8月12日,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又说,大法弟子去掉一切常人的执著,包括对生命的执著。2001年1月1日在《忍无可忍》的经文中,李洪志说,忍是可以为真理舍弃一切。……为了成神,这次他们到天安门广场,做好了放下生死的准备。」
央视所引用的《走向圆满》里的话,其原文是这么说的:「目前所发生的事是久远历史前就安排好了的。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原文链接)从原文语境和字面含意,我所得知的是,「目前所发生的事」是指1999年7.20后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打压和舆论一言堂式的批判,「证实法的弟子」是指那些自愿向公众和政府阐明法轮功真相的中国公民。
央视所引用的《去掉最后的执著》里的话,其原文写到:「人世间一切人、一切组织与团体,都是想在世间得到什么而在人类社会有所为的;而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所以我们才能从人类历史最邪恶、最恶毒、最流氓的迫害中走过来,这也是那些邪恶的败类们想不到的。」(原文链接
简单讲,我理解这段话的原意是在表扬那些勇敢的法轮功学员有着坚定的信念,并痛斥迫害他们的当权者。如果按照央视的意思,放弃对人生命的执著,就等于是要信徒自杀。那麽请问中国历史上的唐三藏,鉴真等高僧,近代西方那些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传教士们,不都是放下对自我生命安危的执著而做出那麽伟大的事情的吗?按照央视的逻辑,他们不顾自己的安危,是不是也等同于佛教和基督教天主教也鼓吹信徒自杀或作死呢?
在《忍无可忍》中,没有所谓「忍是可以为真理舍弃一切」这句话。(原文链接
反过来讲,法轮功信仰中对「自杀」和「杀生」的态度很明确。
《转法轮 第七讲 杀生问题》(原文链接)中说:「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的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其杀生的对象包括:杀人,杀动物等其他生命。
《法轮大法——悉尼法会讲法》中也对自杀有论述,原文:「弟子: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师:算罪。现在这个人类社会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现了。讲什么安乐死,打针让那人死。大家知道,为什么打针让他死?觉的他痛苦。可是我们却觉的,他痛苦在消业呢,他来世转生,一身轻,没有业力,他会有很大幸福等着他。他痛苦中正在消业的时候,他当然不好过了,你让他不消业杀死他,那不是杀人吗?他带着业力走了,来世他都要还业的。那你说哪个是对的?自杀了还有一个罪。因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顺序,通过你做的对社会尽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连带着。死了,那麽整个这个顺序是不是打乱神的安排?你给他打乱了他不放过你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原文链接
为什么只发生在零一年后的中国大陆
我再换一种方式来阐述这个问题,公开资料显示法轮功是在1992年,由创始人李洪志本人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做功法介绍(该研究会成立于1986年2月23日,受中共九部委联合管辖),并允许李洪志在北京开办气功学习班,并在1992年9月,法轮功被确定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直属功派。随后,信仰法轮功的人数开始不断增长,甚至扩展到海外各国。
那麽,该自焚事件发生在2001年,那时法轮功传播9年了,那麽为什么在1992年至2000年期间,没有党媒报道出有法轮功学员要「自杀升天」呢?去过港澳台或出过国的中国人都知道,在非中共统治的地方,都有法轮功的信仰者的身影,他们经常大规模组织游行,集会等各种活动,那麽为什么海外的法轮功学员不「自杀升天」呢?而且,就按照这些信仰法轮功的人数来讲,就算其中一小部分要「自杀升天」,那也可以成了轰动世界的新闻,可是二三十年过去了,为什么没有一例呢?这难道不是只有在中共统治的地方才会发生的充满血腥味道,煽动仇恨的愚民秀吗?
这个所谓的「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自焚事件」其实还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比如:自焚的受害者为何去戒备森严的天安门「自杀升天」而不是自家门口;王进东双腿间的雪碧瓶为何完好无损;为何其军人式打坐的姿势与法轮功要求的大相径庭等等。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一一赘述了。身处国内生活的人都有体会:从个人教育到社会舆论;从统一思想再到统一口径,中共则是将法家的「壹教」与「愚民」发挥到了极致。华国锋在中共十一大上做的政治报告中说:「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和干部,包括犯了走资派错误而又愿意改正的同志,彻底孤立和集中打击象刘少奇、林彪、’四人帮’那样的死不改悔的走资派。」
华国锋继承了毛泽东的衣钵:「95%打击5%」。在历次运动中,无论平民百姓,开国功勋,人们为了自保,都会拼了命的去充当那95%,还会用各种非人的手段与那5%划清界限。即使是中国人相信「实用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的今天,这个毛泽东留下的衣钵依然被后来的中共领导人所利用,以「祖国」和「法律」的名义,继续打击,弱化和愚昧民众。
所以,在中共的公权独大和思想钳制之下,其将中国法家的「愚民」「弱民」「壹教」理念可谓发挥到了极致,因而充当5%的「少数群体」也就变得非常危险,它意味着这个群体触动了中共的政治神经(即使是无意的),而这个神经却很脆弱,一不小心就容易触碰到。所以,不要以为只有法轮功信仰者是「少数群体」,他们被中共如何打压这与「我」没有关系。其实不然,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中共要打压的「少数群体」,当我们对被打压者漠视的时候,下一个遭殃的就有可能是我们。
注:本文为读者投稿,谨代表个人观点,本文只是为读者提供一个不同视角,并不代表纽西兰看中国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