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元德編譯報導)2月3日,紐西蘭政府宣布將在求職者補助紅綠燈制度中新增兩項非財務性制裁舉措,旨在加強對求職補助領取人的問責,確保符合資格者積極尋找工作。
新增制裁措施包括:
求職報告:求職補助領取人必須每週至少完成三項求職活動,持續四週,並向社會發展部(MSD)報告進展,確保其積極尋找工作。
技能提升:求職補助領取人必須參加並投入至少一項就業相關的培訓課程或計畫,每週至少五小時,持續四週,並需達到社會發展部的滿意標準,以幫助其提升技能、增加就業機會。
這些措施作為財務懲罰的替代方案,適用於首次未履行義務的求職補助領取人,使其在制裁期間仍能獲得全額補助,同時提升就業準備度。
政府立場:確保問責性與合理性
社會發展與就業部長 Louise Upston 表示,這些新舉措旨在強化福利制度的問責機制,確保有工作能力的求職補助領取人採取合理步驟重返勞動市場。
「福利制度應該支持人們回到職場,而不是讓他們陷入長期依賴。這些制裁將確保求職補助領取人積極尋找工作,但同時也考量到減少補助並非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紅綠燈制度與制裁機制
紅綠燈制度於去年推出,並納入財務管理及社區工作經驗等制裁措施。求職補助領取人將根據履行義務的情況獲得綠燈、黃燈或紅燈標記。被標記為紅燈者將面臨相應制裁,若能在制裁期結束後提供活動證明,可恢復綠燈狀態。
反對聲音與批評
反對黨對此政策提出強烈批評。
工黨領袖 Chris Hipkins形容此舉是「雪上加霜」,認為政府更應該專注於幫助人們重返職場,而非透過懲罰機制對求職者施壓。
綠黨社會發展與就業發言人 Ricardo Menéndez March則批評政府對貧困人口「施加痛苦與苦難」,認為此政策忽視了求職補助領取人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
然而,Upston堅持該制度將有助於推動就業,並對屢次未履行義務者施加「更嚴格」的後果,以確保福利資源有效運用。
這些新制裁的立法變更已納入《社會保障修正法案》,目前正在國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