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2014年展開稱為「獵狐行動」(Operation Fox Hunt)的專項行動,迫使被控貪腐的海外逃犯返國,當時中國聲稱有大約1萬8000名官員潛逃。關注亞洲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今天公布一份報告,揭露中國運用手段逼迫外逃人士回國的內幕。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這份報告名為「非自願返國自首:中國迫使海外『逃犯』回國的秘密行動」(INVOLUNTARY RETURNS:China’s covert operation to force‘fugitives’ overseas back home),當中列舉北京當局海外抓人的三種手段,包括以在國內的家人為籌碼、海外特工勸說威脅及綁架。
報告指出,獵狐行動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反腐敗鬥爭」有錯綜複雜的關聯。早在習近平2012年掌權之前,北京在確保外國政府合作將中國國民遣返一事便已遭遇阻礙。在這種背景下,中國多方著手迫使遭鎖定的人士回國。根據官方統計,這些行動的規模不斷擴張,幾乎看不出有改變的跡象。
●獵捕方式一:以中國家人為籌碼
「保護衛士」指出,第一種非自願回國自首方式為施壓海外逃亡者的中國國內親友,讓他們當遊說中間人、人質,甚至是代罪羔羊。一名曾參與獵狐行動的上海公安曾形容,逃亡者猶如飛往海外的風箏,中國手操風箏線,總是能透過家人循線找人。
而且相較於引渡,透過親友是較為便宜且快速的手段,根據中共中紀委數據,2014至2020年6月間返回中國的60名百大通緝犯中,有44人是被勸返或自行回國,比例將近7成5。
當局可能行使監控、訊問、開除、凍結資產、不讓孩子就學或接受雙親照料、威脅人身安全或自由等手段,騷擾親友配合用電話、視訊、簡訊或錄影等方式,說服逃亡者返國。
2019年中國中央電視台的「紅色通緝」節目就曾提到,家人會翻拍手寫信,並藉社群媒體發給海外親友,說服他們返國。某些極端案例中,當局還會派親友連同律師、官員親赴海外。以被控挪用公款的原武漢發改委主任徐進為例,2017年他的老父親就曾被迫飛往美國說服兒子歸國。
若對親友動之以情收不到效果,當局可能捏造證據加以拘留,把他們關進拘留所或黑牢做人質,或禁止他們出境。例如2017年中國下令海外就學的維吾爾學生返回新疆之後,就曾傳出當局挾親友要求學生返鄉情事。
當時一名在埃及阿茲哈大學(Al-Azhar University)就學的維吾爾學生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他們把父母關起來要學生回國,逼迫我們照辦。我自己的父親過去兩個月持續被拘禁。」
海外旅客也不能倖免。2018年中國交通銀行廣州分行前行長劉昌明的美國籍妻兒赴中國探親後被禁止出境,就是為了誘使劉昌明回國。外國公民可能因間接涉入紛爭無法離開中國,已促使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發布旅遊警示。
假設用盡手段都無法讓逃亡者返國,中國當局可能會株連親友。被控受賄的雲南大學歷史系前副教授郭欣就曾被警告,除非她回到中國,否則包括甥姪在內的家族三代都不得離開中國。
中國男子王靖渝因質疑2020年的中印邊境衝突共軍傷亡人數,被中國政府通緝,目前人在荷蘭申請庇護中;重慶公安局陸續以母親病危等理由逼他回國未果,如今他的父母不僅失去在國營企業的工作,父親更遭刑事拘留。

●獵捕方式二:海外特工
相較於利用家人來脅迫,中國派遣公安、特工或非政府成員前往海外,藉由承諾或威脅迫使目標回到中國,這項手段較具風險,也更耗費資源。
方法是面對面、在目標家中留字條,或是間接騷擾他們住在海外的朋友、家人或同事。不管是獲得當地國家允許或暗中進行,這種手段有可能合法,也可能非法。
中國顯然寧願透過合法管道,但已表明沒有合法管道也不成問題。前「獵狐2015」專項行動辦公室主任劉冬2015年曾表示:「我們的原則如下:無論有無協議,只要有犯罪嫌疑人的訊息,我們會去那邊追捕,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會去逮人。」
根據「保護衛士」圖表,海外代理人行動的受害者遍布英國、法國、泰國、斐濟、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澳洲、加拿大及美國等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