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财生带不来,死带不去。生前积德行善者,可将其功德带来。《清稗类钞》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青海有所谓「转世钱」,不论家产多少,要拿出它的一半,来进行施舍:一是送给本族的僧寺;二是赠给过境的僧人;三是向远处,投送给西藏的大寺庙。
假如有病死去了,就要把家产分为三份:一份奉献给本族的僧寺;一份施舍给各位僧侣,让他们诵经及拜忏超度死者;把剩下的一份,留给子孙。凡是施舍的财物,喇嘛不敢不收,并且替他们保存起来,用于救济穷苦的人们。
当地的老人说:「喇嘛有上天赐给的衣服,不屑于使用老百姓施舍的钱财和布帛,这一点,施主们可以放心。你们谁施舍了,来世仍然还给你们本人,一丝一毫也不差。施舍少的人,来世钱就少;施舍多的人,来世钱就多;不施舍的人,来世就是贫民。佛爷鄙视那种只顾自己,不照顾别人的自私自利者,也不会去保佑他们。」
如果有人不这样做,那么大家都瞧不起他。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也有一篇记述:
有一个得了瘟疫死过去、后来又活过来的人讲:他在阴间遇到一位老朋友,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干着粗重的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