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失火怎么办?专业消防队何时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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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设立了最早管理⽤火安全的「司烜」,⽽其⽇常负责的就是在城市内的街道上四处巡视。(图片来源:国立故宫博物院)
(作者: 清浅 整理)喜爱古装剧的⼈势必都听过「天干物燥,⼩⼼火烛」这个打更⼈的经典台词。打更⼈除了报时,还得负责检查城市消防安全,避免爆发⼤规模伤⼈火灾。
提及打更⼈,最早历史可追溯⾄周朝。《周礼》中有记载,周朝设立了最早管理⽤火安全的官员--「司烜」。「司烜」⽇常负责的就是在城市内的 街道上四处巡视,并使⽤⽊槌敲响着⼤铃,提醒百姓得注意防火。这便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
汉朝时期,可谓⽔火盗贼不分家,因此虽然消防当时并未独立分离出来,但已经设置专⾨的机构,并由武官——「执⾦吾」统⼀负责消防治理和社会治安的各项⼯作。换⾔之,执⾦吾是当时负责防御、处理盗窃及⽔火等非常事件的朝廷官员。
不过,如果真的发⽣火灾了,古⼈⼜是怎么处理的呢?
谈论救灾之前,先谈谈「走⽔」吧!没错,「走⽔」正是古⼈对于火灾的说法,像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就以此指「失火」。在古⼈⼝语中,「走 ⽔」更为常⾒,属于⺠间⽣活的⼀种表达形式。其实,「走⽔」的词意与「⽔」元素的关系甚深,像「走⽔」具备「流⽔」、「疏⽔」、「从⽔路贩 运货物」等意思,甚⾄指涉了帘幕帏帐等上端下垂的短幅这⼀种脱离了⽔之意的装饰物。可谓词义丰富,同时使⽤频繁,但此处不再细究。
再来说说,为什么古⼈要将失火称之为「走⽔」呢?⼀个原因是古⼈对火充满了敬畏,毕竟古代中国有很多建筑都是⽊制结构,⼀旦失火,来不及救 援⾃然就损失惨重;⼀个原因是提醒众⼈必须赶快取⽔救火;另⼀个原因是根据五⾏学说,⽔克火。⽽在《甲骨⽂合集》刊载的第583版、第584版 两条涂朱的甲骨⼘辞中,就出现了有⽂字以来最早的火灾纪录:商朝武丁时期,奴隶在夜间放火焚烧了奴隶主的三座粮仓。
说到救火,⼈们关⼼的应该还是谁去救火。换⾔之,古代到底有没有专业的救火队?当然有,无论是⺠间或上位者都不想有⼈伤亡或有财产受损。
唐朝时期,朝廷已经组织了专⾨消防灭火的消防组织--「武候铺」,不过,当时只有在长安、洛阳等⼤城市才会有「武候铺」,⽽「武候铺」通常分布在各集市与坊中。除了⼈员配备之外,「武候铺」当时已经使⽤了⼀些有效的消防⼯具。⾃唐朝开始,灭火期间都使⽤⽪袋、溅筒等物件来灭 火。⽪袋就是指以动物⽪制作的装⽔⼯具,⾄于溅筒则比较⾼阶。在《通典・守拒法》中,则记载若有敌以火焚,将如何应对:「敌若纵火焚楼堞, 以麤⽵长⼀丈,锼⾳搜去节,以⽣薄⽪合缝为袋,贮⽔三四⽯,将筩内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三五⼈撮⽔⼝,急蹙之救火。每⾨常贮两具。如 无⽵,以⽊合筩,漆之⽽⽤,并⼩溅筩⼆⼗具兼助之。⾨内常以瓮贮⽔添⽤。」
其实,历朝历代都很重视防范火灾。话说宋朝的防火刑律延续⾃唐代,火禁严格,但仍频繁爆发火灾且损失惨重。因此朝廷除了严格处置火灾肇事者 和失职官员之外,也不断在思考应该要如何迅速灭掉火灾,避免灾情扩⼤。
在北宋仁宗赵祯年间,仁宗即下诏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在都城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市)成立了历史上第⼀个专业灭火机构--「军巡铺」, 这相当于今⽇的消防机构。古⼈将这⼀⽀职业化的消防队,称为「潜火队」、「火隅」,列入军队编制,并配备了当时堪称最先进,且全部交由财政 拨款购置及保养的消防装备。由于宋代是实⾏职业军⼈制度,不是采⽤义务兵役,因此当兵即是志愿入伍、入伍即领薪的职业。所以像以灭火为职业 的专业潜火兵,平⽇里就必须要经受严格的训练。
不过,为何是在北宋时期才建立这⼀⽀专业灭火队的呢?其实这与宋代急速发展有莫⼤关系。⾃从宋太祖统治天下之后,经济很快就繁荣起来,百姓 ⽣活可谓⼗分富⾜。京城汴梁作为全国政治、经济、⽂化中⼼,更是房屋栉比相连、⼈⼝稠密。在众多事物城市化之间,百姓居住地与商舖密集,⽽ ⽊制建筑物⾃当⾯临着最⼤的威胁--火灾。
南宋⽂⼈吴⾃牧在《梦粱录・卷⼗》的「防隅巡警」中,即描绘了繁盛的杭州所呈现的屋舍壅挤之状:「临安城郭广阔,⼾⼝繁伙,⺠居屋宇⾼森, 接栋连簷,⼨尺无空,巷陌壅塞,街道陜⼩,不堪其⾏,多为风烛之患。」于是,在火灾成为⼤患之际,⼈们⾃然殷切需要专业的消防服务。
《梦粱录・卷⼗・防隅巡警》还揭⽰了南宋杭州当时的军巡铺所分布的密度更⾼:「官府坊巷,近⼆百余步,置⼀军巡铺,以兵卒三五⼈为⼀铺。」朝 廷甚⾄在主要街道上设立了「防隅官屋」,屯驻军兵,也就是所谓的「防隅巡警」或「防隅军」。当时⼈数多达⼆千三百⼈。由此可看出,朝廷这时 对专业防火机关的设置更加完善。
 在《东京梦华录・第三卷》的「防火」中有载:「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所,铺兵五⼈,夜间巡警及领公事。⼜于⾼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 ⼈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及有救火家事,谓如⼤⼩桶、洒⼦、⿇搭、斧锯、梯⼦、火杈、⼤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 有⾺军奔报。军厢主⾺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扑灭,不劳百姓。」
这意思是说:遍及京城各处的军巡铺,主要任务是在夜间巡视,除了巡查盗贼,为了避免走⽔,还会敦促百姓要按时灭掉火烛。当时「京都禁火甚 严」,无论是官员或普通百姓都必须要定时熄灯,不可违逆。如果想要在夜间祭奠死者,必须要提前报给军巡铺知道,以免违法。
除了严格规定,军巡铺还在「⾼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卓望」,以利及时发现火情。倘若传出火情,立⾺就能发出警报,通知铺中驻兵⾸领。获得 通报且配有⼤⼩⽔⾞、⽔桶、梯⼦等灭火⼯具的专业⼈员可以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火,不须惊动百姓即能将火势给灭尽。
那么,成立了「军巡铺」之后,灭火的确有比较快吗?
据悉,在仁宗时期,枢密院副使狄青家举⾏「夜醮」祭拜⿁神,当时东京望火楼兵⼀⾒到狄府「骤有火光」,立刻拉响警报,孰料,等到潜火兵赶赴 狄府之后,才明⽩是误会⼀场。由此可看出,当时的开封消防系统反应有多快速。
⾄于各⽀灭火队在救火过程中也会相互配合且分⼯明确,「故每遇初起火灾,治灭迅速,不劳百姓,甚得⺠⼼。」重视防火的朝廷也奖罚分明,并制 定了奖惩制度,以激励奋⼒救火者。积极救火的官员,也会获得朝廷犒赏。⽽有褒奖⾃当有惩处。那些救火失职的官员则是按照军法来治罪,以儆效尤。
当时,多处建立了望火楼,并由军兵轮流值守。如果在⽩天发现了火情,军兵就会使⽤旗帜指明失火⽅向;如果是发⽣在夜间,则以灯笼代替旗帜指 明起火点;如果失火点是在朝天⾨之内,也就是皇宫内,官员就会同时挥舞三⾯旗帜;如果失火点是在朝天⾨外头,官员则会挥舞两⾯旗帜;如果失 火点是在城外,则挥动⼀⾯旗帜即可。
军巡铺的成立,对于防范火灾、救治灾⺠等起到积极作⽤,也提供前例给后⼈遵循、借鉴。明代京城虽然没有设置专职的防火机构,但主要交由禁卫 军来负责救火;清代则设有皇家消防队,在防火救灾上同样发挥了巨⼤作⽤。
责任编辑: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