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文迪编译报导)9月23日,新西兰政府宣布计画对《2003年假期法(Holidays Act 2003)》进行重大改革,调整病假、年假及其他相关权益的累积与计算方式。此次改革旨在应对现代弹性工作模式的挑战,建立以工时为基准的休假累积制度,覆盖全职、兼职及临时员工。
工作场所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表示,改革将重建年假与病假的累积规则,并引入“休假补偿金”制度,以提高灵活性和公平性。
病假制度将如何改变?
目前,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有10天病假,最多累计至20天(除非雇佣协议另有规定)。离职时,一般不会支付未用病假。
新制度将改为从入职第一天起按工时累计,每小时工作可获得0.0385小时病假,全职员工每年仍可累积约10天病假。员工可灵活按小时计请病假,不必一次用整天。
对兼职员工来说,病假天数将少于10天。例如,每周工作20小时的员工,每年可累积约5天病假。目前,即使每周只工作一天的员工,也享有10天病假。批评者指出,许多兼职员工是照顾孩子的女性,其权益可能受影响。
对于同时在两份兼职工作的员工,病假不会“双倍领取”。就业律师Alison Maelzer解释,病假按当日应得工资支付,例如:周二上午在公司A工作,下午在公司B工作,但生病时,病假分别按两家公司日薪计算,不会获得双倍工资。
年假制度调整
目前,员工在连续工作12个月后,可享四周带薪年假。未来,年假将按工时累计,每小时工作可获0.0769小时年假,全职员工每年约四周。
累计的年假小时数将存入“假期帐户”,余额与员工过去实际工作时长挂钩,不受工作模式变动影响。若过去工作时数较多,可用累计小时换取超过四周的休假。
年假将从入职首日即开始累积,而非必须满一年后才可使用。员工可申请将最多25%的年假兑现,需获雇主同意,此举有助于改善员工现金流并减轻雇主带薪假期负担。
临时工与育儿假员工
临时工将统一采用“随工随付”制度(pay as you go),补贴比例为12.5%,取代原有病假和年假安排。
新晋父母从育儿假返回岗位后,可按全额工资使用已累积的年假,而无需重新等待累积。
合同与集体协议的过渡
若合同或集体协议已有不同病假或年假规定,未来法律可能取代现有规定,但具体安排将视过渡条款而定,双方可重新协商。
生效时间
新法案仍需通过议会,并将有两年过渡期,让企业和薪酬系统完成调整。过渡期间,现行《假期法》仍然适用,雇主需继续履行义务并纠正历史欠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