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元德编译整理报道)去商场、餐厅、办公楼或其他私人场地停车后,突然收到一张几十甚至上百纽元的“停车罚单”,不少人的第一个反应都是:私人公司真的有权罚我吗?如果不付,会不会被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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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新西兰交通攻略之一】在新西兰被开交通罚单别急!常见违规、缴款与申诉一次看懂〉中,我们介绍了由市议会、警方等政府机关依法发出的正式交通罚单,包括停车超时、黄色虚线、Bus Lane、T2/T3等常见违规。
但如果通知来自商场、超市、办公楼或私人停车公司,情况就不一样。这类通知通常属于Parking Breach Notice(停车违约通知),一般涉及私人土地上的合约或未经许可停车问题,而不是政府依法作出的交通处罚。
答案不是简单的“一定要付”,也不是网上常见的“私人公司没有执法权,所以完全不用理”。
如果现场已清楚列明停车条款,驾驶人停车后可能因此与营运商形成合约;如果根本没有获准使用该车位,也可能涉及trespass,即未经许可进入或使用他人土地。
新西兰 Commerce Commission(商业委员会)指出,私人停车场的条款应清楚、准确展示,营运商也必须能提供违规证据。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停车条款,可以向停车公司提出争议。
收到私人停车通知?直接找你需要的答案
- 收到私人停车通知,第一步做什么?
- 标志不清楚,可以申诉吗?
- 只超时几分钟,也一定要付吗?
- $95私人停车费一定有效吗?
- 不是我开车,还需要付吗?
- 不同意收费,怎样正式提出书面争议?
- 已经收到追债公司的信怎么办?
- 和停车公司谈不拢,可以找Disputes Tribunal吗?
- 私人停车公司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和地址?
- 如何向NZTA opt out?
- Opt out后,停车公司就一定找不到我吗?
- Opt out会带来什么不便?
- 可以查谁曾经取得我的车主资料吗?
- 私人停车申诉信怎么写?
- 收到私人停车通知,最后应该怎么处理?
- 查看官方及法律资料
收到通知,先别急着付,也不要直接丢掉
第一步,是先确认通知到底由谁发出。
如果是市议会、警方或其他政府机关发出的正式罚款,应按照通知上列明的政府程序处理。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私人停车公司或私人场地管理方发出的停车违约通知。
1. 立即保存证据
如果还能回到停车场,最好拍下:
- 停车场入口;
- 停车位置附近的所有标志;
- 收费和时间限制;
- 违约收费金额;
- 停车机或付款方式;
- 标志是否被树木、车辆或建筑物遮挡。
同时保存停车App纪录、银行付款纪录、购物小票、预约纪录、电邮,以及收到的停车违约通知。
Consumer Protection目前提供的《私人土地停车执法行为守则》(Code of Practice for Parking Enforcement on Private Land),涵盖标志、照片证据、申诉程序及宽限期等内容。不过,这份守则属于最佳实务指引,不是法律本身。
2. 看清楚对方说你究竟违反了什么
常见原因包括:
- 没有支付停车费;
- 停车超时;
- 停错指定车位;
- 车牌输入错误;
- 没有按要求登记车牌;
- 把车停在不允许使用的区域。
实际上,比较值得第一时间核对的情况包括:已经付款但车牌输入错误、现场标志不清楚,以及收到通知的人并不是当时的驾驶人。
如果你已经付款、没有超时、根本没有把车停在该处,或者当时并不是你驾驶,都应先保存相关证据,再向停车公司提出书面争议。
标志不清楚,可以申诉吗?
可以,而且这往往是私人停车争议中的重要问题。
Commerce Commission表示,私人停车场的标志应提供完整、清楚和准确的资讯。如果标志可能误导消费者,营运商可能涉及《1986年公平交易法》(Fair Trading Act 1986);私人公司也不能让人误以为自己具有政府机关的法定执法权。
因此,如果入口没有标志、字体非常小、违约收费藏在不显眼位置、标志被遮挡,或者不同入口展示的条款不同,都值得拍照并在申诉时提出。
2025年的 ZT v B Ltd [2025] NZDT 377 就是一个实际例子。
案件中,一名顾客把车停在超市停车场,短暂离开后返回购物,结果被要求支付$420拖车费。但她使用的入口没有显示45分钟停车限制,停车位置附近也没有清楚标志。
Disputes Tribunal(争议仲裁庭)认为,营运商没有合法依据拖车及要求付款,最终命令退回$420。
只超时几分钟,也一定要付吗?
可以先查看停车场是否设有grace period(宽限期)。
《私人土地停车执法行为守则》建议,驾驶人进入停车场后,应有合理时间阅读条款并决定是否留下;停车时间结束后,也应给予合理时间离开。守则以大约10分钟作为离场宽限期的例子。
但这不能理解成:“新西兰法律规定所有私人停车场都有10分钟免费宽限期。”
并没有这样一条普遍适用的法律。实际情况仍要看现场条款和具体事实。
私人公司写$95,就一定要付$95吗?
不一定。
但另一种网上常见说法“停车场实际只损失几元,所以最多只能收几元”同样过于简化。
新西兰最高法院在 127 Hobson Street Ltd v Honey Bees Preschool Ltd [2020] NZSC 53 中处理了合约违约条款是否构成不可执行penalty的问题。
最高法院确认,判断重点并不是只看实际金钱损失,而是要看违约后果是否与守约一方维护履约的合法利益严重不成比例(out of all proportion)。
这宗案件本身不是停车案件,而是商业租约纠纷,但它是新西兰判断合约违约收费是否构成不可执行penalty的重要最高法院判例,判决于2020年6月5日作出。
近年的私人停车案件也显示,初始违约费并不会因为是私人公司收取,就自动无效。
某些$95收费获得支持
在 FE v Q Ltd [2025] NZDT 327 中,驾驶人没有成功支付停车费,即使曾透过停车公司的聊天功能反映付款遇到问题,车辆仍留在停车场。
Tribunal认为驾驶人没有遵守停车条款,因此需要支付$95初始违约费。不过,由于这笔债务在付款期限前已经受到正式争议,后来增加的执行及追债费没有获得支持。
另一宗 UQ v Q Ltd [2025] NZDT 251 中,驾驶人在私人车位短暂停车送餐,现场标志警告未经授权停车会收取$95。
Tribunal认为双方并没有形成停车合约,但驾驶人的停车构成未经许可使用私人土地。$95初始费用被认为可以作为合理费用;不过,额外的迟交费、追债费和利息没有法律基础,因此不获支持。
“实际只损失$17”也不代表只需付$17
在 NL v X Ltd [2025] NZDT 283 中,驾驶人没有支付停车费,之后收到$85停车违约通知。
他只支付$17,理由是自己认为这已足以补偿停车公司的实际损失。
Tribunal没有接受这个说法。裁决认为现场标志清楚,驾驶人停车时已接受相关条款;$85没有超出维护停车营运商合法商业利益所需的合理范围。
由于当事人已支付$17,最后被命令再支付$68。
这些像“[2025] NZDT 283”的字串,是正式案例引用,可以用来在Disputes Tribunal官网搜寻案件原文。
“不是我开车”,还需要付吗?
收到信的人通常是车辆登记人,但车辆登记人不一定就是当时的驾驶人。
2025年的 LC v Q Ltd [2025] NZDT 94 中,私人停车公司向车辆登记人追讨共$513.44,但登记人表示自己不是当时的驾驶人。
Tribunal认为,如果要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行为承担金钱责任,需要有合理的法律基础。单纯因为某人是车辆登记人,不足以自动证明实际驾驶人是在代表她行事。
该案最终裁定登记人不需要支付$513.44。
不过,这仍然是根据该案具体证据作出的裁决,不能简化成:“只要说不是我开车,就一定不用付。”
如果不同意这笔费用,要正式写下来
如果你认为通知有问题,最好不要只靠电话沟通。
即使已经打过电话,也建议再用电邮或停车公司的网上申诉系统确认一次,留下日期、申诉内容和附件纪录。
可以清楚写:I dispute this debt.(“我对这笔债务提出争议。”)
Commerce Commission表示,如果私人停车违约通知正在受到争议,停车公司不能把它交给追债公司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把案件交给Disputes Tribunal。
Consumer Protection的债务指引也指出,如果当事人正式争议债务是否准确,追债程序应停止,直到争议得到处理。
已经收到追债公司的信,怎么办?
不要直接不理。
如果你之前已向停车公司正式提出争议,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停车公司和 debt collector(追债公司):I dispute this debt and do not accept liability for the parking breach charge.(我对这笔债务提出争议,并不承认自己需要承担这项停车违约费。)
The matter was disputed with the parking operator on [date].
(本人已于[日期]向停车营运商正式提出争议。)
Please place collection activity on hold while the dispute remains unresolved.
(在争议尚未解决期间,请暂停追债程序。)
同时附上之前的申诉电邮、付款纪录、照片和其他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还是谈不拢呢?
可以考虑把问题交给Disputes Tribunal(争议仲裁庭)。
Commerce Commission指出,如果私人停车争议无法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把案件交由Disputes Tribunal处理。
Tribunal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查看现场标志、照片、付款纪录、停车条款、车辆使用情况、双方往来,以及追债和其他额外费用等证据。
因此,不应把任何一宗Disputes Tribunal案例理解成“所有私人停车案件都一定得到相同结果”。
私人停车公司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和地址?
很多人第一次收到寄到家里的私人停车通知,都会疑惑:对方明明只有车牌,怎么会知道我的姓名和住址?
新西兰的Motor Vehicle Register(MVR,机动车辆登记册)保存车辆资料,以及车辆登记人的姓名和地址等资料。
根据《1998年陆路运输法》(Land Transport Act 1998)第241条,NZTA(交通局)可以授权某些人士或机构,为指定用途直接查阅目前车辆登记人的姓名和地址。
私人停车公司就是可能取得这类授权的机构之一。NZTA在官方说明中也直接以停车公司为例,指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可以取得资料并寄出停车违约通知。
NZTA:Who can access register information?
不想让一般授权使用者查到资料,可以opt out
交通局允许车辆登记人选择 opt out(退出一般授权查询)。
网上办理时,需要准备:
- 本人的新西兰驾照号码;
- 登记在本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码。
NZTA说明,每次选择opt in或opt out,都会套用到所有登记在你名下的车辆。
办理方法很直接。
进入NZTA的“Registered person details”页面,选择:Revoke authorised access to your personal details
也就是“撤回授权人士查阅本人个人资料”。
NZTA:Registered person details/Opt out网上入口
但opt out不是“以后停车公司都找不到我”
这一点非常重要。
交通局明确提醒,opt out只是一种有限度的资料存取限制,并不代表NZTA永远不会向第三方披露你的资料。
一般第241条授权使用者通常无法直接取得已opt out人士的姓名和地址,但部分获得额外存取权限的使用者,在特定情况下仍可能取得资料。
NZTA也直接说明,某些停车公司即使面对已opt out的车主,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仍可能取得姓名和地址,并寄出停车违约通知。
资料也可能依法透过《1982年官方资讯法》(Official Information Act 1982)、《2020年隐私法》(Privacy Act 2020),以及《1998年陆路运输法》的其他规定披露。
所以不要把opt out理解成:“退出MVR查询后,私人停车违约通知就再也寄不到。”
它也不会取消已经产生的停车责任或合法收费。
Opt out也可能带来一些不便
交通局提醒,保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等机构,也可能基于合法理由使用Motor Vehicle Register资料。
如果选择opt out,部分机构可能需要改用其他方式向NZTA申请你的资料,因此相关交易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甚至增加成本。
所以,opt out比较准确的理解是:一项限制个人车辆登记资料被一般授权使用者直接查阅的隐私选择,而不是“防私人停车罚单功能”。
可以查谁曾经拿过我的资料吗?
可以。
NZTA表示,车主可以要求查询自己的资料曾向哪些人士或机构披露,以及披露原因,包括根据《陆路运输法》《官方资讯法》和《隐私法》所作的披露。
如果突然收到私人停车通知,又想知道对方透过什么途径取得自己的资料,可以向NZTA查询。
私人停车申诉信可以怎么写?
不用把申诉信写成法律论文。
重点是说清楚三件事:
我不同意这笔收费、理由是什么,以及希望对方提供哪些证据。
Subject: Dispute of Parking Breach Notice [notice number](主旨:对停车违约通知[编号]提出争议)
I dispute liability for this parking breach notice.(本人对这张停车违约通知所指的责任提出争议。)
My reason is: [briefly explain your reason — for example, payment was made / I was not the driver / the signage was unclear].(我的理由是:[简短说明,例如已付款/当时不是本人驾驶/现场标志不清楚]。)
Please provide the evidence relied on, including photographs or ANPR records, and the parking terms and signage that applied at the time.(请提供你方所依据的证据,包括照片或ANPR自动车牌辨识纪录,以及事发当时适用的停车条款和标志。)
As this charge is formally disputed, please place the account on hold and do not refer it for debt collection while the dispute remains unresolved.(由于本人已正式对此收费提出争议,请暂停处理此帐户,并在争议尚未解决期间不要转交追债。)
Kind regards,
[Name]
如果实际情况只是“已经付款,但车牌输错一个字母”,就只写这件事并附上付款纪录即可。
不要为了让申诉看起来更有法律依据,而加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理由。
最重要的一点:不要直接不理
私人停车违约通知和政府正式罚款的法律性质确实不同,但这不代表私人停车公司的收费要求一定无效。
近年的Disputes Tribunal案件显示,如果现场标志清楚、条款确实适用,而且驾驶人真的违反条款,私人停车公司的初始违约费在个别案件中可能获得支持。本文引用的案例中,包括$85及$95的收费。
另一方面,如果标志不清楚、登记人不是当时的驾驶人而又没有其他法律基础要求其负责、债务已正式受到争议,或者营运商后来增加大量迟交费、追债费和利息,这些收费也不一定能获得支持。
所以收到私人停车通知后,比单纯问“付还是不付”更实际的做法是:先看清楚通知,核对现场条款,保存证据;如果确实有争议,就在期限内正式、书面提出。
本文为一般资讯整理,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不同案件的结果会取决于实际停车情况、现场标志、合约条款及证据。资料核对至2026年8月30日。
本文参考官方及法律资料部分来源如下:
- Commerce Commission:Parking
- Consumer Protection:Private parking tickets, clamping and towing
- Consumer Protection:《私人土地停车执法行为守则》
- Consumer Protection:Debt collection and repossession
- Disputes Tribunal:私人停车相关裁决搜寻
- NZTA:Motor Vehicle Register资料存取及Opt out说明
- NZTA:Registered person details/Opt out网上入口
- Courts of New Zealand:127 Hobson Street Ltd v Honey Bees Preschool Ltd [2020] NZSC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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